2014-09-25 08:28:00|來源:法制日報——法制網|字號:
法制網防城港(廣西)9月24日電 廣西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宣判一起11名被告人拐賣婦女案,主犯謝宗良犯拐賣婦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10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十四年不等刑期,並處一萬元到八萬元不等的罰金。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謝宗良提議並糾集被告人鄧禮偉、賴奎中等人,用撿到的身份証在防城港市防城區、東興市、崇左市龍州縣等地的賓館、酒店開房,以嫖妓為由騙越南籍婦女到賓館,后再由其余被告人假冒警察查房,用事先准備好的手銬、透明膠等作案工具,將被害人綁架上租來的汽車,帶至廣東省湛江市賣掉。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間,該團伙以同樣的作案手法先后將16名婦女綁架至廣東省湛江市,賣給被告人何瓊綠、黃學等人。(記者 莫小鬆 見習記者 馬艷 通訊員 吳凰匯 廖家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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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 拐賣婦女 抓嫖 查房 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