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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6 13:24:39|來源:中國日報網|字號:
中國日報河內6月16日電(記者 王健) 據越南青年人報(Tuoi Tre)電子版6月16日報道,越南內務部剛剛公布國家行政機關公職管理人員標准規定議定草案,以便向各級組織及個人征求意見、建議。議定草案上要求越南副部長必須會使用至少一門外語。
議定草案對公職管理人員規定了三條共同標准,其中第一個標准就是,要具有深厚的愛國精神,盡心盡力服務人民。對於副部長、總局局長、部級司長和廳主管必須具有高級專員職銜或具有相當職銜以上的人員,並且畢業於高級專員職銜國家行政管理課程教育培訓課程。
副部長、總局局長、部級司長都必須畢業於高級政治理論培訓課程,能使用至少一門通用外語(英、俄、法、德、漢),副部長必須達到6級高級水平,總局局長必須達到5級以上高級水平,或者能使用老撾語、柬埔寨語或者少數民族語。
外語 副部長 總局局長 高級專員 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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