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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11日10:32|來源:海外網|字號:
海外網3月11日訊 美國《新聞周刊》網站3月10日發表了題為《伊拉克女性抗議伊拉克的伊斯蘭法案》的文章。文章稱,伊拉克內閣通過的一項法案允許女孩達到9歲便可結婚,這引發了伊拉克女性的抗議。
全文摘編如下:
(路透社)——伊拉克內閣通過了一項法律草案﹔根據該法案,女孩達到9歲便可以結婚,而且該法案還把兒童監護權自動賦予了父親。當地時間周六,大約20多名伊拉克女性在首都巴格達舉行抗議示威活動,以表達對該法案的不滿。
抗議活動當天正值3月8日國際婦女節,這距離伊拉克內閣通過該法案已經過去了一周。該法案是根據什葉派伊斯蘭教法擬定的,它允許神職人員主持婚禮、裁定離婚和財產繼承。如今,該法案已經提交給伊拉克議會進行裁決。
參加抗議活動的女性高聲喊道,“在婦女節這一天,伊拉克女性正在為自己哀悼。”
伊拉克著名的人權活動家Hanaa Eduar表示,“我們認為,該法案是違反人道主義的罪行。它將會剝奪女孩們享受正常童年生活的權利。”
聯合國駐伊拉克代表尼科爾萊·姆拉德諾夫(Nickolay Mladenov)也對該法案予以譴責。姆拉德諾夫在Twitter上寫道,該法案“威脅到了保護女性權利的憲法條款和國際承諾。”
該法案顯示了如今伊拉克社會的核心分歧。自從薩達姆政權在2003年被推翻之后,什葉派伊斯蘭主義者便開始執掌伊拉克政權。從此之后,他們就一直試圖把自己的宗教價值觀施加給整個伊拉克社會。
根據什葉派伊斯蘭教法,女孩在9歲時達到青春期,這時她們就已經適合結婚了﹔而且當孩子滿兩歲時,父親就成為了孩子的唯一監護人。另外什葉派還認為,丈夫可以在任何情況下與妻子發生性關系,這種行為是被允許的。
該法案被稱為“賈法爾法律”,是根據什葉派第6任伊瑪目賈法爾·薩迪克(Ja'afar al-Sadiq)的名字命名的。賈法爾·薩迪克被認為是什葉派主流教義的真正奠基人,他還創立了自己的教法學派。
該法案是由伊拉克司法部長哈山·什馬裡(Hassan al-Shimari)提出的,並在2月25日得到了伊拉克內閣的通過。什馬裡是什葉派伊斯蘭法迪拉黨的成員。
現在,該法案必須由伊拉克議會來裁決。但是,該法案很可能會中途夭折,因為伊拉克將於4月30日舉行全國選舉,而且世俗主義者對該法案表示強烈的反對。
2003年,當伊拉克還被美國所佔領時,什葉派宗教政黨就試圖推行該法案,結果導致了伊拉克世俗主義者的憤怒,並引發了抗議活動。從那之后,在伊拉克動蕩不安的局勢中,伊拉克世俗主義者和伊斯蘭主義者的激烈斗爭一直在持續。
伊拉克現行個人身份法維護女性在婚姻、繼承權和兒童監護權方面的權利,而且普遍被認為是中東地區最進步的個人身份法。
新法案的支持者認為,現行個人身份法違反了什葉派的宗教法。
什葉派議員、法迪拉黨領袖侯賽因·穆拉阿比(Hussein al-Mura'abi)表示,“這是自由的核心。根據伊拉克憲法,任何一名伊拉克人都有權利調整個人身份,令其符合宗教信仰和教義的原則。”
編譯:郝偉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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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郝偉凡、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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