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21日14:23來源:北京晚報字號:
摘要:本報曾報道了原電視台女主持紀英男舉報國家檔案局政策法規司原副司長范悅一事。19日下午,紀再次去國家檔案局詢問對范悅的調查進展,但她吃了閉門羹。而隨行記者提出採訪檔案局的要求時,也再次遭拒。 |
律師:紀檢應主動介入
對此事目前的狀況,記者昨天採訪了北京廣衡律師事務所主任趙三平。他認為:范悅雖已辭職,不再屬於國家公職人員,但對在他任職期間裡所做的違紀犯規行為,檔案局仍要依法依紀作出調查、處理,並向公眾通報。紀英男舉報是否屬實,需要核查后再給出答復,不能一開始就拒絕接收舉報人提交的材料。
紀英男在網上大量曝光照片和視頻,是否屬於舉報行為?趙三平律師說:“嚴格來講,她走的不是正規的舉報渠道,隻能說提供了一個線索,紀委檢察部門發現實名舉報的線索,應當主動介入,這也是紀委檢察部門的職責所在。紀英男在網絡這個公開的平台上進行實名舉報,引發很大的關注。如果不主動介入,這本身就是失職。”趙三平律師同時指出,紀英男在網上公開的照片和視頻,隻能証明范悅存在作風問題。紀英男稱“范悅一天給她一萬元的零花錢”,這也是她的一面之詞,需要拿出相關証據來証明。
在我國《刑法》中有一條“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如果紀英男手中有確鑿的証據來証明范悅涉嫌職務犯罪,可以走法律途徑,去檢察院進行控告。如果范悅涉嫌經濟犯罪被提起公訴,她的身份並不是受害人而是控告人。
趙三平律師表示,如果檢察院不受理,可以要求上級部門、監督機關比如說人大等來進行監督。但這一切需要前提條件,紀英男必須有足夠的証據來証明范悅有經濟犯罪行為。如果她隻能提供家中保姆,售車、售房工作人員的証詞,顯然這些証據的力度是不夠的。本報實習記者 嚴琪 J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