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注冊|收藏首頁|簡體|繁體

海外網>>國際

官員強奸11名幼女被執行死刑 電腦搜出大量黃圖

2013年06月20日07:30來源:東方今報字號:

摘要:商丘市中院審理查明,李新功強奸11名幼女,屬於法律規定的從重情節。后商丘市中院一審認定李新功犯強奸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6月18日,因強奸11名幼女,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商丘永城市委辦公室副主任李新功被執行死刑。昨日,有媒體通過微博對該判決結果做了一項調查,結果顯示超過90%的網友對該判決拍手稱快。

市委辦公室副主任涉嫌強奸幼女被批捕

2012年5月26日,商丘永城市委網站公布消息,原永城市委辦公室副主任李新功因涉嫌刑事犯罪被警方刑拘。案件發生后,永城市委於2012年5月24日免去其市委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2012年5月27日,有媒體報道稱,李新功涉嫌強奸11名幼女,警方在其電腦上搜出大量黃色圖片、幼女QQ號等。

2012年5月29日,李新功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二人以上輪奸的﹔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分享到:

(責編:吳楊)

相關新聞 >

美圖精選 >

國內國際台灣華人視頻論壇

評論 >

圖片 >

視頻 >

國際 >

國內 >

娛樂 >

港澳台 >

文史 >

國際頻道今日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