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持疫情防控,这些“真金白银”政策请收好

2020-03-24 16:44:41 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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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财政政策为阻击疫情提供了精准保障,一是加大直接支出力度;二是在疫情防控的后续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生产复工的支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央财政果断出招:拨付资金改、建医院、购置设备,为前线抗疫送“子弹”;保障重点物资企业运转,出台税费优惠措施支持中小企业,保障民生安稳、助经济回归正常轨道。特别是对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资金“兜底”这一项,让每一个中国人心里稳稳的、暖暖的!

随着新冠肺炎患者康复出院,以及企业复工复产节奏加快,越来越多的人需要“对号入座”来享受优惠政策扶持。日前,财政部从政策受益者和政策落实者角度,分类梳理了出台的政策措施,形成《财政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问答》。《问答》共计74个问题,麻辣财经在此筛选、精编出部分问题的答案,供大家了解。

对患者兜底救治费用,对医护人员给予补助并免征个税

许多人关心,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怎么发?

财政部明确,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根据《问答》,病患个人无需提出申请,就诊或出院结算费用时,医疗机构将自动扣除需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财政承担的部分。

广大医务人员在阻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无私无畏、冲锋在前,对提高他们的待遇,有哪些政策?

财政部明确,对参加防治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其工作类型,分别给予每天300元、200元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对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区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按实际工作天数的1.5倍计算天数。

疫情防控期间,将湖北省(含援鄂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应标准提高1倍,并确保发放到位。中央财政对湖北省全额补助,并将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

与此同时,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是否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对此,财政部给出的回答是:不影响。

截至2019年底,我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9.4万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万亿元,此外还将通过加大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和中央财政补助力度。可以说,养老这个“底”兜得妥妥滴!

受疫情影响,部分职工不能及时返工,房贷、房租压力骤增,对他们是否有帮扶政策?

政部明确,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做逾期处理;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以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对很多创业者来说,事业“幼苗”经不起霜打风吹,过去几个月颇受煎熬。对这部分人有哪些支持?

财政部表示,对已获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的个人,若感染新冠肺炎,可展期一年还款,财政给予政策贴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向当地创业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提交担保和贷款申请。

对企业贷款贴息保生产,税费减免促复工

疫情发生以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开足马力保供应,对这些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是贷款贴息。财政部表示,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降至1.6%以下,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是急用特办。对重点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未纳入名单前可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先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支持,在金融机构审核的同时,及时向省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申请纳入贴息名单。

三是税费减免。对这些企业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可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增加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是兜底收储。企业多生产的医用N95口罩、医用防护服等物资,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解除企业生产的后顾之忧。

防控疫情也是一场人员安置、物资调动的“大会战”,对运输企业有哪些补贴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及时安排资金对中外航空运输企业予以支持,对疫情期间执飞(或复航)往返我境内航点(不含港澳台地区)与境外航点间的定期客运航班给予奖励,港澳台地区航线航班参照执行,支持对象包括国内、国外航空公司;对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执行重大运输飞行任务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对象是国内航空运输公司。

眼下,大江南北春耕忙,企业复工复产的节奏也加快,支持经济早日回归正轨,财税政策有哪些新招?

在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方面,国家农担公司2020年将对全国省级农担公司再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用,同时财政部要求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参照出台对政策性信贷担保业务担保费用的减免措施。

在帮扶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企业方面,明确这些行业困难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在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复工复业方面,明确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此外,还将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社保缴费和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据测算,此举可为企业减负约6500亿元。

中国财政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赵全厚认为,疫情防控期间,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发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

疫情期间,财政政策为阻击疫情提供了精准保障,一是加大直接支出力度,比如医务人员补贴、医疗物资供应等方面的资金支出和税收优惠;二是在疫情防控的后续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生产复工的支持,如农业生产的支持、企业复工运行的税收支持、社会保障费用的阶段性减免、企业融资的利息减免等。

“这些措施有力地支撑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和目前世界各国防范疫情的情况比较,我国财政政策出台的时效性更为迅捷、针对性更为精准,充分体现了我国的制度优势。” 赵全厚认为,目前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恢复和稳定发展经济的重要性日渐突出。在全球经济处于艰难的特殊时期,我国企业面临的困难增多,需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进一步缓解企业经营压力,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创造有利条件。(人民日报中央厨房-麻辣财经工作室 曲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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