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九成是尘肺病,我国打响尘肺病防治攻坚战
2019-05-14 11:14:14 海外网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坚持分类救治原则,研究运用工伤保险、医疗救助等手段,进一步完善保障政策。对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严格按照现有政策规定,落实各项保障。
在5月13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李斌透露,我国将组织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着力在遏制增量和保障存量方面下功夫。遏制增量,就是加强源头预防,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新发尘肺病病人;保障存量,就是解决部分尘肺病病人的医疗和生活保障问题,包括已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但未参加工伤保险且用工企业已不存在的病人,以及依据现有资料难以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的病人。
尘肺病呈现年轻化趋势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涉及10大类132种职业病。
李斌指出,当前职业病防治的工作重点,一是防尘,预防尘肺病。二是防毒,防治职业中毒,避免接触一些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的职业性疾病。三是防噪,防治噪声导致的失聪、听力损害。四是防辐射,控制和减少辐射造成的伤害。尘、毒、噪声、辐射这四大类,是造成职业病的主要因素,由此入手可以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
由于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几十年粗放式发展中积累的职业病问题逐渐显现,尘肺病等职业病防治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截至2018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97万余例。其中,约90%是职业性尘肺病(87万余例),主要分布在采矿业,并呈现年轻化趋势。
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当多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缺少基本的防护设施和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有的企业用工不规范,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工伤保险。部分地方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力,致使一些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长期“带病”运行。
李斌表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将加强矿山、冶金、建材和建筑行业执法监督的力度,按照相关的标准来严格控制这些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通过源头治理来有效减轻职业病危害。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救治力度,提高诊断能力,对职业病病人进行有效救治。
合格职业病诊断医师不足万名
职业性尘肺病诊断难是个老大难问题。尘肺病隐匿性强、潜伏期长,很多上世纪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到近年才出现尘肺病症状,原务工企业已无法找到。同时,农民工流动性大,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劳动合同签订率低,职业病诊断需要劳动者提供的资料劳动者往往拿不出来,需要企业提供的证明企业不愿意提供,导致职业病诊断率较低。
职业健康监管和职业病防治技术能力不足。全国现有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4.2万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3302家,职业病诊断机构544家,基层职业病防治机构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难以满足2亿多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等服务需求。
“经培训合格的职业病诊断医师有9700多人,远远不够。职业病防治牵涉到千家万户,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国家卫健委职业健康司司长吴宗之表示。
解决职业病诊断难的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按照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加强修订《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管理办法》,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职业病诊断程序,方便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
加强职业病诊断机构建设。确保每个地市有一家职业病诊断机构,每个县、区有一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实现地、市级职业病诊断机构和县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全覆盖。
提升职业病诊断鉴定能力。加大对从事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培训力度,强化质量控制,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国家尘肺病诊疗专家委员会作用,进一步提高尘肺病诊疗技术水平。
超过8000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尘肺病患者医疗费平均每人每年需要2万元左右,如果接受肺灌洗治疗则费用更高。同时,尘肺病需要长期吃药和终生治疗。
国家统计局统计,2017年全国农民工2.87亿人,大量农民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未参加工伤保险且用工企业已不存在的农民工患尘肺病后不能享受工伤保险,按规定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部分只能寻求救助或慈善帮扶。而当前实际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水平与贫困尘肺病患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有效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日前,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下达了2019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其中职业病防治工作单独列支,包括三项内容: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职业病监测病种由原来的10种调整为28种,监测点由地、市一级延伸到县、区一级,并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了300个左右的县、区开展主动监测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坚持分类救治原则,研究运用工伤保险、医疗救助等手段,进一步完善保障政策。对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严格按照现有政策规定,落实各项保障。对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相关用人单位仍然存在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对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而且相关用人单位已经不复存在的劳动者,以及因缺少职业病诊断所需的资料,仅临床诊断为尘肺病的劳动者,要统筹利用现有的基本医保、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生活帮扶等各项措施,做好职业性尘肺病人农民工的保障工作。
截至2018年底,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39亿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超过8000万。据不完全统计,从2014年到2018年,工伤保险累计保障40多万人次,全额报销了医疗救治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人社部工伤保险司司长郑玄波介绍,去年,全国有一半以上的省份对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进行了调整,并将疗效可靠的尘肺病治疗药品纳入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有效维护尘肺病职工的用药权益。他希望更多用人单位能够参加工伤保险,把职工纳入制度保障范围,从而更好地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健康37℃工作室 王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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