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量大质优,能否激活股市一池春水?

2019-02-19 14:16:30 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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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是亿万老百姓的养病钱、养老钱,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负债,将来是要还的,而且还要增值。险资股权投资也好,设立专项产品也好,入市时仍要秉持安全审慎原则。

昨天是“2.18”,A股送上了久违的“红色星期一”,令很多股民喜出望外。

2月18日,A股三大股指均大幅高开,并一路走高,超百股涨停。收盘时沪指报2754.36点,涨2.68%,深成指报8446.92点,涨3.95%,创指报1413.60点,涨4.11%。朋友圈微信群里不少人在问:今天股市为啥大涨啊?是不是牛市又回来了?这个麻辣姐真不知道,而且麻辣财经也不做股评,您还是自己判断吧。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这个《意见》中,主要内容是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其中在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方面,提到将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规范实施战略性股权投资;在着力化解流动性风险方面,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通过监管部门认可的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参与化解处置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

上面这两条既跟民营企业有关,也与股市有关。所以消息一出,市场机构为之兴奋,险资体量大、质量优,是投资的实力派,如果能够放开相关限制,那相当于为股市引入了更多的资金。很多人关心,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咱股民能不能跟着赚钱?这里面,想像空间很大啊!

那么,险资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将如何放开行业限制?怎样规范战略性股权投资?会给实体经济和保险企业自身带来哪些影响?麻辣财经采访了有关专业人士,来听听他们的观点。

险资股权投资从“白名单”换成“负面清单”

“可以说,这个《意见》是在为接下来相关政策、制度的出台预热。险资股权投资这一块,《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在2018年底结束征求意见,眼下应在择机面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说,近年来险资股权投资政策的演变,是与资本市场和保险行业自身发展同步的。

2010年,为改善保险资产负债匹配,原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明确保险资金只能投资处于成长期、成熟期或战略新型产业,并且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现金回报、并有确定的分红制度;不能投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权,仅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企业的股权。

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时,监管部门允许保险机构“投资单一蓝筹股票的余额占上季度末总资产的监管比例上限由5%调整为10%”,增持蓝筹股票“权益类投资上限资产占比由上季度末总资产的30%上调至40%”。险资纷纷入市,“举牌”增持层出不穷,部分持股比例超过20%,由一般财务投资演变为事实上的“战略投资”。但部分险资期限短、成本高,并在资金来源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

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关于险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规定,并在2017年将权益投资的比例上限重新下调至30%,并对投资资管产品等品种作出了严格的穿透监管规定。但是,险资可不可以“战略投资”上市公司股权?能不能投资那些没能进入“白名单”的企业?对这些问题,亟须进一步做出制度规定。

2018年10月26日,中国银保监会对《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取消了此前险资股权投资的行业限制,通过“负面清单+正面引导”机制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再限制财务性股权投资和重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要求保险公司自主审慎选择行业和企业类型,并加强股权投资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建设。

“征求意见稿”还对险资重大股权投资作出进一步规范。明确重大股权投资必须运用自有资金,标的企业不得存在高污染、高耗能或产能过剩、技术附加值较低等问题,近三年不得发生重大违约事件,保险资金不得与存在关联关系的非保险股东共同投资,等等。

“保险资金中,85%以上是寿险资金,期限大多在7、8年以上,与股权投资的资产负债周期匹配。”朱俊生认为,将险资股权直接投资行业范围从“白名单”换成“负面清单制”,投资标的不再局限于保险、汽车、医疗等企业,对于险资和上市公司来说都是重大利好。

中国银保监会表示,修订《股权办法》,可以有效提升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金融可及性;有利于提升股权融资和直接融资比重,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杠杆,增强经济中长期发展韧性;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保险资金发挥机构投资者积极作用,重点支持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优势的行业和领域,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用好百姓“养命钱”,审慎投资实现多方共赢

除了直接股权投资酝酿进一步“开闸放水”,险资还通过“专项产品”对实体经济进行点对点“解困驰援”。

为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2018年10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为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提供长期融资支持。

截至目前,已有国寿资产等10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完成专项产品的设立前登记,目标规模合计1160亿元。其中,5单专项产品已经落地,完成投资约22亿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正积极进行项目筛选,未来一段时间,或将有更多的专项产品陆续实现投资落地。

1月28日,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肖远企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为更好发挥保险公司机构投资者作用,维护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将适当拓宽专项产品投资范围,允许专项产品通过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化解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更好地发挥相关机构的专业与项目资源优势,加快专项产品落地进程,吸引更多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参与资本市场投资。

不久前,中国人寿发布2018年度业绩预减公告,其“炒股”亏损161.26亿元至225.77亿元,引发市场高度关注。业内人士认为,2018年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约为4.3%,较上一年度下降1个百分点。在股市整体表现不理想的情况下,部分机构投资者出现阶段性的账面浮亏也不算意外。

不过,这提醒我们要牢记:保险资金是亿万老百姓的养病钱、养老钱,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负债,将来是要还的,而且还要增值。险资股权投资也好,设立专项产品也好,入市时仍要秉持安全审慎原则。

朱俊生说,新政策不仅仅是为“救市”,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把选择权还给微观主体,让市场更有效率。同时,强化外部约束,规范投资要求、强化投资能力建设和偿付能力监管,通过管好“后端”来实现风险管控。“政策开闸,不意味着险资就会马上扑向资本市场,这是为以往险资想投而不能投的项目打通了梗阻,这对资本市场来说利在长远。”(人民日报中央厨房:曲哲涵)

责编:刘素素、袁如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