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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二十四条惹争议

2017-02-24 10:37:05 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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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港媒报道,中国的离婚者正在呼吁修改《婚姻法》的一项条款,称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债义务的条款会毁掉他们的生活。

  香港《南华早报》2月23日文章,原题:中国离婚者寻求改变造成严重经济后果的法律条款

中国的离婚者正在呼吁修改《婚姻法》的一项条款,称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债义务的条款会毁掉他们的生活。

  中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离婚时,在婚姻期间产生的任何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杭州律师魏小军(音)说,中国法律赋予债权人要求已离婚夫妻的任何一方偿还债务的权利。他说,如果一方无力偿还债务,可用另一方的收入和资产偿还。

  据内地媒体报道,29岁的王锦兰直到接到法院要求她偿还前夫所借债务时,她才知道后者曾在婚姻存续期间借债300万元。许多离婚者表示,他们对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借钱行为毫不知情,直至债主找上门来时才会感到陷入困境。

  近几个月,全国各地的许多离婚者都在微信群中呼吁修改第二十四条。去年对自称受害者进行的调查显示,其中87%以上为女性,超过80%受过高等教育,73%在离婚后仍负责养育子女。

  广东律师丁怀宇(音)表示,该法律意在保护债权人的权益。“过去,许多夫妻都试图通过让一方宣布破产,但另一方将所有资金占为己有的方式逃债。”他说,“‘二十四条旨在防止这种家庭成员串通行为。如果夫妻不共同承担债务,强制债务人偿还借款的法院判决就难以执行。”

  (作者乔希·叶[音],王会聪译)

责编:满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