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允许对外国渔船“先斩后奏” 专家:属野蛮执法

2016-11-09 04:00:00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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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球时报驻韩国特约记者 济冬 环球时报记者 白云怡】韩国海洋警备安全本部8日表示,将发布和实施一份《武器使用指南》,允许海警对暴力抗法的渔船“先开火后报告”。报道称,根据新指南,执法过程中,海警个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手枪等单兵武器,使用机枪、舰炮等班组武器则由现场指挥官决定。

【环球时报驻韩国特约记者 济冬 环球时报记者 白云怡】韩国海洋警备安全本部8日表示,将发布和实施一份《武器使用指南》,允许海警对暴力抗法的渔船“先开火后报告”。

据韩国《朝鲜日报》报道,针对海警应对非法作业的外国渔船攻击的情况,韩国海洋警备安全本部制定了“先采取措施,后报告”的机制,允许海警在事发现场做决定,可先行使用武器自卫。韩联社称,这一新指南是韩国10月11日发布加强取缔非法捕捞对策的后续措施,是基于既有的“枪支使用指南”,使得相关规定具体化。新指南的中心思想是,当遭遇渔民躲避逮捕、以凶器等危险物品抵抗韩国海警执行公务时,海警应根据国际法和韩国国内法,积极使用镇压装备、火力武器等所有手段进行抓捕。

报道称,根据新指南,执法过程中,海警个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手枪等单兵武器,使用机枪、舰炮等班组武器则由现场指挥官决定。使用武器的条件由此前“在对方向警卫力量发起攻击时”改为“发起攻击或试图发起攻击时”。使用班组武器的条件为“在对方用凶器进行攻击或试图攻击,海警人员的人身安全难以保障时”“对方利用船体实施挤撞,海警人员的人身安全难以保障时”“根据现场指挥官的判断,情况十分紧急,需使用班组武器防御或反击时”。

新指南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顺序为警告广播、警告射击、射击等,射击时为了将人员伤害最小化,避免以船员身体和船体部位为目标。韩国海警方面表示,为了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南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将努力进行海警培训、海上射击训练和演练等。韩国国民安全处方面说,将进一步推进《海洋警备法》,扩大武器使用范围,对于正当使用武器的警官不问责,将把有关条款明文化。

11月1日,韩国海警首次火力实弹射击中国渔船,用M60机关枪射出600多发子弹。韩国TV朝鲜电视台8日称,由于采取多种措施,近期在韩国西海黄金渔场,“中国非法作业渔船数量急剧下降”。报道称,韩国中部海警本部特攻队警察称,现在每天进行两次巡查,上午、下午各一次,并会随时根据中国渔船动向追加实施海上巡查。新闻中还穿插播放了韩国海警射击中国渔船的电视画面。

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郁志荣8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韩国在是否启用武器应对渔民的决策上采取“先斩后奏”的做法违反国际法,“这是野蛮执法”。用武装力量应对渔民,捍卫所谓“主权”,是在观念上的重大错误。

郁志荣表示,目前韩国海警带有强烈的情绪,常以过激形式对待中国渔民。要妥善解决矛盾,正常情况下应采取扣留违法渔民后以外交渠道沟通,或两国执法机构共同巡逻、发现违章共同处理,再或是驱赶、劝离等方式,野蛮执法不仅不为国际社会所允许,也会严重影响韩国的国家形象与地位。

责编:海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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