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从大熊猫变过街老鼠?
2016-04-20 09:14:04 中国经济周刊“就在一年前,互联网金融还是被各区政府所推崇的,过去当大熊猫保护,现在是过街老鼠,这个变化太快了点。”
4月5日,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本市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被业界称为“严打非法集资20条”。特别是《意见》中“各区(县)政府要密切关注投资理财、网络借贷等风险高发重点领域,辖区主要商务楼宇、科技园区、招商中心等要明确‘谁引进、谁负责’的招商原则,落实源头防控”的表述更是引发热议。
外界纷纷议论《意见》“太狠”“太简单粗暴”,可能导致没人敢租办公室给互联网金融企业。那么,《意见》是否能够对非法集资起到防范作用?实施过程中还会遭遇哪些阻力?
“谁引进、谁负责”是懒政?
专家:应多方把控风险源头
对于“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有人调侃道:“如果中国男足拿不了冠军,就应该罚球场。”
网贷之家创始人兼CEO徐红伟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谁引进、谁负责’的措施将本属于政府监管的一定责任划分给商业机构,存在懒政的问题。当然这一举措也侧面反映了政府的无奈,由于线下财富公司的模式蕴含较大风险且难以监管,简单粗暴也是无奈之举。”
上海浦东国际金融学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执行院长赵晓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租赁方没有金融监管经验,单由租赁方来承担责任是不够的。他们只是参与监管,主要的监管职责还是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来承担。
上海移动互联网产业促进中心主任唐才友向记者表示,让辖区主要商务楼宇、科技园区、招商中心负责,权利义务不对等,执行起来比较难。而这同样显示政府管理能力的欠缺。“你希望业主来阻碍犯罪,你也没有给园区这样的权力啊!”
据业内人士透露,其实从四五个月前,就感觉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很难在园区内租到办公室了。而据上海本地媒体此前报道,一家网贷企业注册地在别的城市,运营地在上海某区,股权结构错综复杂,已成为该区政府重点驱逐对象。
业内专家认为,单追责“租赁方”远远不够,需要对风险源头进行多方把控,比如互联网运营商、集资网站ICP(网络内容服务商)备案方。
徐红伟认为:“多方把控会降低非法集资企业钻漏洞的几率,但是各机构在风险识别、风险处理上存在一定差异,还是应该由监管层统筹。”
责编:邢若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