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首任检察长,一世英名毁于一贪

2016-04-07 09:53:08 《环球人物》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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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起,何超明就被中央政府任命为澳门检察院检察长,并在此位子上待了15年。如今这个为澳门司法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做出过贡献的老司法人,一世英名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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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简介:何超明,1955年生,澳门人,历任澳门政府法律顾问、澳门反贪污和行政监察公署主任、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等职,2016年2月27日因涉嫌贪污被羁押。

  2月27日,对于刚度过春节喧嚣的澳门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个周六。一条爆炸性新闻却打破了小城的宁静——当晚9时半,澳门廉政公署在公署网站上发布消息称,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前领导及主管人员涉嫌串通私营公司的主事人,长期将检察院的大部分工程及服务以高价包给指定公司。

  尽管廉政公署并未指明,但所有线索迅速指向了2014年底卸任澳门检察院检察长的何超明,并在次日被廉政专员张永春证实。自1999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起,何超明就被中央政府任命为澳门检察院检察长,并在此位子上待了15年。如今这个为澳门司法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做出过贡献的老司法人,一世英名毁于一旦。

  申请人身保护令被拒

  何超明被查并不突然。澳门行政会委员兼立法会议员陈明金说,有关传闻已有一年多。据澳门本地媒体报道,时任刑事法律制度研究委员会主任的何超明,在2015年9月已被防范性停职。今年2月26日,他在澳门港澳码头准备乘直升机飞往香港时被截,并被带回总部调查。27日下午3时,他被送至澳门终审法院进行首次司法询问。考虑到案情重大,为防止嫌犯逃离司法审判,法院对何超明采取羁押候审的强制性措施。当晚9时,何超明被送往路环监狱。

  由于羁押措施由终审法院作出,不得上诉,精通法律的何超明就想申请人身保护令——以司法官不得在被起诉前或指定听证日前被拘留或羁押为由,要求释放。但助理检察长陈子劲指出,何超明现为刑事法律制度研究委员会主任,属公职人员身份,已不再履行司法官职务。最终,法院没有受理何超明的申请。

  2015年初,澳门检察院内部有人举报,称院内有领导涉及贪腐犯罪。澳门检察院迅速展开了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案情逐渐明晰。2004年至2014年间,何超明涉嫌串通私营公司的主事人,将检察院几乎所有内部工程或劳务购置,以高价包给由涉案人亲属或“同伙”开设的“空壳公司”。“空壳公司”再转给有实际业务能力的公司,从中赚取高额差价。涉案公司以不法手段取得的金额达1.67亿澳门元(1澳门元约合0.8元人民币),涉案人员获利不少于4400万澳门元,涉及项目超过2000项。据张永春透露,涉案人员还包括前检察长办公室主任、检察院顾问及多名商人。他们不让其他人参与批给工程和劳务购置,以致在2014年何超明卸任检察长前,检察院未收到过相关的检举和投诉。

  事件发生后,多名澳门行政会委员对媒体表示该事件令人痛心,称其或反映政府工程、服务的外包制度亟须完善。2月27日当晚,“何超明”就成为澳门本地论坛的热门话题,有网友说:“连检察长都贪,仲会有边滴人唔会贪(哪里还会有人不贪)?”

责编:邢若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