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搜索 海外网首页移动客户端评论资讯财经华人台湾香港城市历史社区视频新加坡德国荷兰滚动

如何让“三拍”官员无路可走?

2015-10-28 08:05:47 海外网

先拍脑袋决策,再拍胸脯保证,最后拍屁股走人,你是否遇到过这样“任性”做决策的“三拍”官员?作为政府各项工作的基础,行政决策正确与否,关乎政府工作的中心大局,关乎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编者按:一个错误决策,6个亿出去了去年6月,一则新闻在网上炸开了锅。10月27日,微信公号“人民日报政文”发表文章《拍脑袋,拍胸脯,拍屁股,如何让“三拍”官员无路可走》,文章指出,作为政府各项工作的基础,行政决策正确与否,关乎政府工作的中心大局。建立终身追责制度,绝对不是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做“太平官”,而是倒逼其依法履职、科学决策。全文如下:

  先拍脑袋决策,再拍胸脯保证,最后拍屁股走人,你是否遇到过这样“任性”做决策的“三拍”官员?作为政府各项工作的基础,行政决策正确与否,关乎政府工作的中心大局,关乎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要让当官的避免决策失误,靠的还是制度。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按照中央部署,结合地方实际,纷纷出台制度规定,想方设法让官员做决策不能再随意“拍脑袋”。正哥哥带你来看看各地的招数。

  一个错误决策,6个亿出去了

去年6月,一则新闻在网上炸开了锅。我国西南边陲某县有一个旅游文化景观长廊项目, 2011年2月完工,总投资额为2.7亿元,孰料在3年之后的2014年5月23日,该项目开始动工拆迁,拆迁补偿费用保守估计3亿元。

  这种“建了又拆”的行为被网友揶揄,“接近6个亿的GDP又被创造出来了”。玩笑背后是更为触目惊心的现实:抛开当初的项目建设所需经费,仅3亿元拆迁费中,该县就需要承担2亿元,比当地前一年的地方财政总收入还要多2000万元。

  一个经济基础薄弱的边陲小县,怎能经得起这番折腾?该县规划部门坦承,县里对城市规划不够前瞻。如果再看到项目建设之初,尽管反对者众多,当地主要领导仍然“力排众议、排难而上”,也就更容易理解项目的短命了。

  这只是一个典型案例,却再现了地方政府决策失误的一般情形:个别领导干部在决策时或者说得天花乱坠,建设时怎样宏伟怎样建、怎样浩大怎样建,或者采取强硬态度,“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但是因为决策本身“先天不足”,那些耗资巨大的工程项目就成了摆设,大量“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被推倒、搁置,造成巨大的财力、物力浪费。

1445991206372543.jpg

  本质上,决策失误是对群众利益的损害。为了政绩和仕途,一些领导干部“拍脑袋”决策,毫不顾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毫不顾及基层群众的感受。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落马后,由其主导的、投资180亿元的全城雨污分流工程成为众矢之的。一个耗资如此巨大的项目,既没开过市民听证会,也不听专家学者意见,“一言堂”说上马就上马,此事至今为当地群众所诟病。合法性审查,责任倒查、追究渐成常态决策得当,利国利民;决策失当,害国害民。党中央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字里行间,反映出依程序办事是决策科学化的关键,这越来越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广泛共识。今年3月,宁夏为重大行政决策绘制“流程图”,明确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前,由决策机关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缺一不可;今年5月,上海市政府要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赋予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研究、论证和审核的权力;今年8月,湖北省武汉市法制办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今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再是一本“糊涂账”,开门决策逐渐成为“新常态”……

  如今,在浙江东阳,凡是超过3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必须首先经过人大批准。“在对2015年的34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查时,我们对其中3个倾向于改善形象性的项目提出不适宜开工建设的意见,市政府也接纳了建议意见,未将这3个项目提交常委会审议。”浙江省东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施侍伟说,这在以往是罕见的。

  “以往,市政府将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计划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后,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如今,我们要求,市政府在提交市委常委会之前,须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施侍伟认为,这既是人大监督从程序监督到实质监督的转变,也是从决策程序合理化的角度,进一步确保党委政府决策科学性的举措。拍屁股走人?不行了!要终身追责如今,“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日益成为热词,社会公众又开始新的思考:这些规定是否能得到实施,实施后是否能遏制拍脑袋决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对政府决策的法定程序、审查机制作出说明之后,明确要求“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有专家表示,如果能落实到位,将从根本上促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审慎决策。

  “关键就是‘终身’两个字。”清华大学教授余凌云认为,以往,决策者之所以敢“拍脑袋”,原因就在于只要“拍屁股”走人,一切错误就貌似“事不关己”了。如今,如果滥用决策权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不管经过了多少年,不管身处何地,不管担任什么职务,决策者都要对错误决策付出代价。

  余凌云还表示,终身追责制度,有利于改变政府以往的“走程序”“走过场”的决策弊病,倒逼各级领导干部在重大行政决策的过程中认真履行法定程序,公众、专家学者也能实实在在地参与进来,真正做到决策以人民利益为重。

  当然,终身追责制度,绝对不是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做“太平官”,而是倒逼其依法履职、科学决策。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专家表示,应尽快将党的文件要求转化成法律和制度,进一步细化规范决策过程的各个法定环节,进一步强化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全面落地,进一步促进问责制度的常态化,充分运用法治手段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责编:邢若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