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目前,在我国,地下钱庄的危害全面加深加重,金融、证券、涉税、商贸、侵权伪劣等几乎所有经济犯罪均涉及地下钱庄,网络赌博、电信诈骗、走私贩毒甚至暴力恐怖、贪污腐败等违法犯罪中,地下钱庄的“黑手”也屡见不鲜。8月26日,微信公号“人民日报政文”发表文章《地下钱庄怎样影响你的钱袋子?》,带你一起去了解地下钱庄的危害。全文如下: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全球化时代,出国旅游不再新鲜事,跨国贸易也是屡见不鲜。可是,即便是互联互通的世界,也要尊重各国的差异,比如货币,以及建立在货币之上的民商法律、金融制度、外汇政策。
然而,偏偏有这样一种犯罪,它试图越过法律的底线,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从事非法买卖外汇、跨国(境)资金转移或资金存储借贷等业务。我们称之为“地下钱庄”。
正哥哥了解到,目前,在我国,地下钱庄的危害全面加深加重,金融、证券、涉税、商贸、侵权伪劣等几乎所有经济犯罪均涉及地下钱庄,网络赌博、电信诈骗、走私贩毒甚至暴力恐怖、贪污腐败等违法犯罪中,地下钱庄的“黑手”也屡见不鲜。
一个案例解析“地下钱庄”
为了让大家对“地下钱庄”有个更直观的印象,正哥哥先讲述一个案例。
2014年11月6日,丹东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公安部下发的一条通知,要求核查关于“张某等账户可疑交易的线索”。线索显示,山东威海张某账户的一个交易对手为辽宁丹东的张某某,2008年2月至2014年7月,二人银行账户交易达6327笔,交易总额达13.34亿余元。
经核查发现,张某某的银行账户有10多个,每个银行账户都交易频繁,交易总额特别巨大,交易对手众多,涉及地域广泛。“另一方面,张某某今年55岁,名下没有公司、企业,曾在丹东登记为某电脑商行总经理,不过其公司营业执照早已被吊销,张某某实为无业人员。她的丈夫个体承包网络工程,儿子在韩国留学。种种迹象表明,张某某的资金流与她的身份不符。”辽宁省丹东市公安民警腾达介绍。
丹东公安还发现了张某某的同伙韩某某,两人每天晚上都和韩国的一名女子对账,对话中只提资金数额,不涉及任何交易背景。
今年7月,公安机关依法抓捕张、韩二人,两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们的另一同伙是一名叫李某某的韩籍华人,现在韩国开设一家换钱所。每天,李某某在韩国收取、支付韩币、美元等外汇,并给丹东的张某某或沈阳的韩某某打电话,收取或支付人民币,每天晚上李某某都会和二人对账。
据了解,该犯罪活动呈现家族化、公司化特点,甚至银行等金融系统有“内鬼”。为了掩人耳目,张某某用她的丈夫、儿子、姐姐、姐夫、侄女、外甥女等众多亲属的身份,在各大银行办理了200余张银行卡,供她和韩某某使用。
对于张某某涉嫌的犯罪,专业用语称为“跨境汇兑型地下钱庄”,也称作“两边对敲”,指不法分子与境外人员相互勾结,协助他们进行跨境汇款、转移资金活动。比如在张某某案件中,某境内客户需要一定数额的韩币,张某某首先会按照汇兑比率,在国内收取客户相关数额的人民币,然后联系韩国的李某某,让其将定额韩币汇款至客户指定的境外账户。张某某也会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手续费的比率往往比银行低。
地下钱庄的表现形式
正哥哥了解到,“跨境汇兑型地下钱庄”是最为普遍的一种犯罪形式,除此之外,地下钱庄还有其他两种表现形式:
——非法买卖外汇型地下钱庄,即不法分子在国内的外汇黑市进行低买高卖,从中赚取汇率差价。
——支付结算型地下钱庄。不法分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通过设立空壳公司,甚至离岸空壳公司,采取网银转账等方式协助他人将对公账户非法转移到对私账户,或者是套取现金。
如今,地下钱庄已成为一种职业化的非法买卖据点。他们有着固定的地点、客户和稳定的资金来源,标榜‘诚信经营’的‘行规’,不少客户都已经不再采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而是通过电话敲定交易数量后,先将资金汇到地下钱庄,交易双方根本就不需见面,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事实上,这种“信任”的重要前提是打算兑换外币的汇款人必须先把钱打到地下钱庄的账上。一旦后续某个环节发生问题,特别是地下钱庄携款潜逃了,汇款人的钱款去向就很难查找,难免蒙受经济损失。
地下钱庄会带来怎样的危害
比起汇款人的经济损失,地下钱庄带来的社会危害更严重。据了解,当前,地下钱庄的涉案地区呈蔓延扩散态势,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均有发案,涉及外贸进出口、房地产、建筑、体育文化等各个社会经济行业。作案手段日益复杂,特别是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使资金转移非常迅速隐蔽。
“本质上,这是一种服务型犯罪,特别是不受政府监管、不问客户身份的特点,容易使其成为违法犯罪的重要资金转移通道。”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处长李明照介绍,不少贪污贿赂犯罪分子通过地下钱庄,将赃款转移到境外,从而得以“合法占有”,一些暴力恐怖分子也会通过地下钱庄为自身“输血”,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地下钱庄还为走私贩毒、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提供资金转移通道,使犯罪分子获取、占有、挥霍犯罪所得的目的最终得逞,使国家和群众的经济损失挽回难度增大。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欧阳雄处长认为,由于地下钱庄的交易资金游离于国家正常的国际收支统计之外,形成巨大的资金“黑洞”,容易导致国际收支数据不能准确反映经济生活的真实情况,影响有关部门对人民币汇率的分析判断,对国家外汇政策的调整。
正哥哥还了解到,地下钱庄是跨境资本流动的“暗渠”,是“热钱”进入国内市场的渠道之一,也是协助违法犯罪资金跨境流动的“帮凶”,不排除扰乱我国证券、房地产市场的可能。
正哥哥提醒大家,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资金是违法犯罪,得不到法律保护,广大群众应通过正规渠道兑换、使用外币。一旦发现线索,应积极举报。
责编:邢若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