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7 08:41:40|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字号:
看似皆大欢喜的呼格吉勒图案(以下简称“呼格案”),却不那么一帆风顺。呼格案公检法办案人员全部接受调查、呼格案部分参与办案人员名单曝光、呼格案真凶赵志红曾写偿命申请为其喊冤……12月16日,随着众多媒体的推动,网民言论已不局限于点“赞”和点“烛”。
46.9%网民对公检法调查追责点赞
16日的舆情,随着媒体的持续追踪不断变化。其中呼格的弟弟那句,“(办错案的人)我都不会原谅他们!”引发了网络的共鸣。
从12月15日19时至16日19时,中青舆情监测室随机抽样了2000条与“呼格案再审宣判”相关的网民观点(已合并转发信息、删除无观点信息,部分网民意见含多个观点,故意见总数大于100%—记者注)。结果显示,71.3%的网民关注呼格案问责的进展,相关词频达1164次。其中,46.9%的网民对内蒙古自治区公检法全面调查追责点赞,并督促“及早惩治炮制冤案的‘凶手’”。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的网民表示,“支持严查办案者!给呼格家一个交代,给法律一个交代,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给后人一个交代!否则相关责任人无法处理,判无罪也意义减半。”
还有网民认为,追责不能“黑箱”操作。
“需要将细节公之于众。”网民“Desiree_Lulu”认为。
新浪微博实名认证的高中教师刘义杰发文指出,要重塑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就需要对冤案制造者追责,“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此类观点占关心问责网民数的36.6%。
21.8%的网民呼吁“第三方介入”以免“官官相护”
21.8%的网民表示,对内蒙古公安、法院系统的“自我追责”不信任。
网民“珍藏时间记忆”提出,内蒙古警方应当集体回避对呼格案涉案警员的调查,改由其他省份或机构重启调查程序,继而逐步起诉、判决,方显公正。
中青舆情分析师认为,网民对“追责”高度关注,反映出公众对正义的渴望,也意味着人们对司法机关的期待。2014年,多起冤案昭雪,点燃了网民心中的希望之火。需要注意的是,七成网民的关注,也意味着舆论风险。如网民对结果失望,则舆论有偏离理性发展的可能。
也许正如网民“跳大神”在微博上的感慨:“诚然,官方调查只启动了一天,内蒙官方宣称,一切都需要等待调查结果,这符合法治精神。但是,官方需要明白,我们等待‘草菅人命’者付出代价,已经等了9年。”
62.1%的网民关注“国家赔偿”,26.6%网民提出要“追偿”
16日,众多媒体报道呼格吉勒图家人或获百万国家赔偿,在具体支付时,还会考虑呼格父母的生活费等。
一时间,“呼格案国家赔偿会有多少”、“国家赔偿怎么赔”等问题,都成为网民热切关注和讨论的焦点,统计中发现,62.1%的网民关注“国家赔偿”。
对于媒体得出的104万元、140万元等金额,31.7%网民表示,“赔的太少了”。“一条人命才值100多万,真的太廉价了。”网民“crystal_叶小叶”这样评论。网民“殇阙寒”认为,在这样的赔偿下,“犯错误的成本真低廉,难以杜绝冤案再现”。
与此同时,26.6%的网民呼吁进行追偿。
“用公民的税款来补偿渎职人员的错误,这不公平!反对用纳税人的钱为当年办案人员的错误买单,应当谁的责任谁赔!”网民“幻想美梦成真”的观点更加激烈。
网民“落落千金报”认为,国家应向渎职人员索赔,同时,“要国家赔偿,也要让责任人赔偿。”
中青舆情分析师认为,国家追偿,与法有据,但在多起冤假错案的新闻报道中,却很罕见。
预测未来,赔偿与追责必会成为舆论的持续焦点,与其到时再在舆论压力下进行追偿,不如一鼓作气,及早宣布,以改变网民“正义必须倒逼”的印象。
呼格获洗冤,其他法院怎么看
在网上的喧嚣之外,各地司法机关怎么看?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崇法之疆”的发言,更像一位普通网民,“一定要还案件一个真实,还家属一个真相”。
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评价道:“有错必究,让人民群众感受公正。”
新浪微博实名认证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官爱民”则高呼:“以正义的名义宣告无罪!”
中青舆情监测室统计了100家司法机关官方微博,发现多为类似言论。
上海市静安区政法综治网官方微博“平安静安”的发言直指“官官相护”:“纠错需要勇气,但比积聚勇气更难的,是冲破司法体制中‘官官相护’的藩篱。”
最高人民法院官微更是发文坦言,纠正错案需要“勇气”:“呼格吉勒图案的纠正再次告诉我们,依法纠正刑事冤错案件,不仅需要依法治国理念的强大支撑,更需要科学精神的条分缕析,并以超出想象的勇气来推动,才能得以完成。唯有在科学与勇气面前,正义才永远不会缺席。当终审判决书送达,公平正义,以一种清晰可见的方式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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