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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6 14:35:00|来源:海外网|字号:
全国妇联国际部部长牟虹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摄影/姚海龙)
海外网11月6日电 11月6日上午十点,全国妇联国际部部长牟虹、副部长卢亚民就中国妇女事业的发展与进步举行吹风会。在谈到宣传男女平等观念的工作进展时,牟虹表示,中国政府和社会组织一直利用多种渠道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与此同时,也在积极推动修订有性别歧视倾向的村规民约。
男女平等是中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妇女事业取得令人瞩目的发展,中国妇女生存和发展条件不断改善,女性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社会地位不断提高。
2012年党的十八大首次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进党的施政报告。对此,牟虹指出,这标志着“男女平等”不仅已经上升为法律精神和基本国策,而且已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牟虹介绍,中国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妇女发展,并采取系列措施促进性别平等。中国政府和社会组织利用多种渠道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推进国策进机关、媒体、高校、家庭等,利用报刊及新媒体进行宣传活动。
“同时,我们也在积极推动修订有性别歧视倾向的村规民约,重点包括婚嫁落户、土地承包、宅基地分配等问题。”(邢若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