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3 11:28:00|来源:海外网|字号:
自四中全会主题为“依法治国”这一消息发布之后,香港媒体对此高度关注。香港《文汇报》13日刊文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开启法治中国的新征程,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环节,中国新一轮立法改革已箭在弦上。更新立法理念,提高立法质量和实效,发挥人大在立法中主导作用,防止地方保护部门利益法制化等改革路向备受期待。有专家认为,四中全会之后,大幅修改法律将提到议事日程,中国或有160多部现行法律需要修改、完善或废除。
深化立法改革
从建国初期的无法可依,到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新中国法律体系建设见证了从人治到法治的渐进转变。然而,中国在立法上存在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我们现在立法缺乏一个总体思考。现在立法多少有一点走一步看一步。急的先立,很被动,缺少一个统筹的总体安排。”中国法学泰斗江平说。
去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会议围绕立法改革提出了“提高立法质量,防止地方保护部门利益法制化”,“完善规划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等努力方向。在党的全会上提出法治方略、做出法治部署,并不鲜见。但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却为公众瞩目、引各方议论。有专家相信,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具体落实三中全会的部署,立法改革措施有望进一步深化。
专家:理念要更新 法律“宜粗不宜细”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陈冀平指出,要更新立法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行程后,立法公国的核心人物要通过大量立法实现有法可依。这些法律“宜粗不宜细”,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应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在国内法学界看来,如何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是当前立法改革的重大课题。“长期以来,行政机关都习惯让自己的相关部门去起草法律,比如税法肯定是税务机关起草,土地管理法肯定是土地管理部门去起草,各部门的利益免不了会体现在法律条文中。”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向媒体指出,要逐步减少部门立法,让更多的立法活动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或者是人民代表大会所委托指定的相关机构去研究起草。
马怀德还认为,时代在前进,法律体系必须随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他相信,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大幅修改法律会提到议事日程,中国现行240多部法律,需要修改完善甚至废除的法律达到将近160部,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成果,回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变革的要求。(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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