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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5日08:26|来源:国际在线|字号:
国际在线专稿:据韩国《中央日报》4月14日报道,韩国女性金某在得知自己16岁的女儿跟男朋友发生过性关系后,用登山杆痛打了女儿的男朋友,金某于14日被判2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9万元)罚款。
金某去年7月5日用登山杆将自己女儿的男朋友A(15岁)痛打了一顿,导致A受伤两周后痊愈。金某后以故意伤害罪被起诉。据调查,事件的起因是A与金某的女儿发生性关系的事实被金某得知后,金某要求A停止与自己的女儿来往。这一要求遭到A拒绝后,金某便一怒之下“杖责”了A。
法庭表示,介于金某最初是站在教育自己的女儿和其男朋友的角度上,发生了偶然性的犯罪;并且受害者表示并不希望金某受到刑罚,金某也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所以法庭只对其判处罚款。(海燕)
(责编:李杨)
金某 杖责 女儿 韩国女性 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