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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31日12:28|来源:海外网|字号:
海外网12月31日电 美国新闻周刊网站近日发表题为《纽约艺术家上诉最高法院》的文章表示,纽约艺术家不满地方法院对限制其在公共场所出售作品的判决,请求最高法院对此进行受理。
根据这周早些时候上诉的法律文件,纽约市的艺术家就该市限制其在公园内售卖艺术品提起诉讼,请求最高法院受理这一案件。
罗伯特·莱德曼(Robert Lederman)是一个为维护艺术家合法权益组织的领导者,他希望最高法院能够驳回地方法院最近的一项决议,该决议允许城市相关部门对艺术家和创意者在公共场所售卖作品进行管理。
根据《新闻周刊》此前的报道,莱德曼和他的同伴声称纽约2010年的一项法令对于他们出售艺术品进行了强有力的禁止和限制。因为该法对在公共场所艺术家商贩的数量进行了限制,比如在中央公园、联合广场、炮台公园和高架公园。
莱德曼和他的律师团队,朱莉·米尔纳和斯威特拉娜认为,这些法规侵犯了他们的宪法权利,在宪法的保护下,公民享有自由表达和平等的保护权利,与他们不同,纽约的街头艺人可以在他们选择的合适的公共场所进行表演。
米尔纳在12月23日上交了他们的请愿,在九月,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否决了他们的想法,他们认为,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定已经违反了宪法保护。同时,他们还表示,这一案件应该得到最高法院的关注,因为第二巡回法院的决定同其他法院就类似案件的判决有冲突,并不一致,这说明,在美国,对于艺术家出售画作的管理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
他们的请愿总结到:“法院应该受理请愿,制定法律解决上述提到的问题和争论。”
但在这些艺术家的面前同样存在着困难。首先,美国最高法院每年只会在递交的超过7000件的请愿中受理100-150件。即便高法给出绿灯,莱德曼也会为支付大量的法律费用而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筹款。(仅仅打印符合高法请愿书标准的费用就高达2.4万美元)
目前,纽约市仍然坚持九月份的判决,“在第一修正案下,为维护商贩权利和确保公共场所公众的休闲之间做以平衡,”并表示已准备好和莱德曼之间的对决。据这一事件的知情人士表示,政府方面也有可能提交一份简短的文件反驳他们的这一要求。
编译:田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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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田畋、郝伟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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