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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海防空识别区:中国政府回答的60个问题

2013年12月10日19:23|来源:外交部网站|字号:

摘要:中国政府23日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后,引起各方关注。从11月24日至12月9日,中国外交部、国防部在记者会上回答了60个相关问题,澄清了外界的疑虑,驳斥了有关国家的无理要求。

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就日本对我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提出交涉答记者问

2013/11/24

(1)问:中国政府23日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后,日本外务省等称不能接受该防空识别区覆盖钓鱼岛,已向中方提出交涉。你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已全面介绍了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的有关依据和考虑,中方有关举措完全符合《联合国宪章》等国际法和国际惯例,也是完全正当的。日方对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说三道四毫无道理,是完全错误的,中方坚决反对。中国外交部和驻日本使馆已据理驳回日方的无理交涉,要求日方纠正错误。

我重申,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方维护钓鱼岛主权的决心和意志坚定不移。我们要求日方停止一切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动,为通过对话谈判妥善处理和解决问题作出努力。

2013年11月25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主持例行记者会

(2)问:有人担心,中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造成了中日之间的紧张再次上升,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已阐明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的目的。造成地区形势紧张的不是中方。如果你回顾一下钓鱼岛问题整个的历史经纬和现状,可以得出的结论就是,制造地区紧张与不稳定的不是中方。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是为了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领空安全,也是为了维护空中飞行秩序。我们希望有关国家停止无理纠缠和炒作,尊重国际法,尊重事实,停止一切有损中国国家主权和权益的行动,为通过对话谈判妥善解决有关问题创造条件。

(3)问:美方对中国划设防空识别区表示关切,并称中方单方面改变现状带来不稳定因素、加剧紧张局势,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们注意到了美方发表的言论。

我想再次强调指出,中国政府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符合《联合国宪章》等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目的是捍卫中国的国家主权以及领土领空安全,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和目标,不影响有关空域的飞越自由。

我还要强调指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方坚定捍卫钓鱼岛的领土主权。目前钓鱼岛的紧张局势完全是日方错误行径造成的。在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上,美方应切实兑现承诺,也就是不选边站队,不再发表不当言论。中方近日来通过外交部、国防部已经分别向美方提出了严正交涉,要求美方立即纠正错误,停止对中方说三道四。

(4)问:第一,对于日本民用航空器进入中方划设的东海防空识别区,中方是否会动用武装力量应对?第二,中方划设识别区的依据是什么?

答:第一个问题,请你仔细阅读中国政府发布的有关公告和国防部发言人答记者问,其中明确指出,外国国际航班在东海防空识别区内的正常飞行活动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第二个问题,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的根据是中国《国防法》、《民用航空法》、《飞行基本规则》等国内法,也符合《联合国宪章》等国际法和国际惯例。

(5)问:中国驻日本使馆日前公布了关于侨民登记的领事通知,请问中方为何此时发布通知,是否与中方公布东海防空识别区有关?

答:你的联想可能过于丰富了。侨民登记是一种国际惯例,各国的政府及驻外机构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本国在海外的侨民,中国也不例外。近年来,中国公民在海外的数量日益增多,我们面临非常艰巨和繁重的领事保护任务,为此我们想了许多办法,并且与国际惯例接轨。最近外交部新版“中国领事服务网”推出上线,其中的一项重要新增内容就是面向中国海外侨民进行在线自愿登记,这体现了中国政府对海外侨民的领事保护意识、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它是全球通用的,不仅仅中国驻日本使馆一家实施,请你不要做过多的联想和不必要的解读。

(6)问:中方为什么选择当前这个时机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

答:中国宣布划设东海识别区的时机完全是出于中方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领空安全的需要。

(7)问:日本早在1969年就设立了东海防空识别区,但这次却对中方划设有关东海防空识别区多次表达关切。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今天下午,中国外交部负责人已奉命召见日本驻华大使木寺昌人,对日方无理指责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提出严正抗议。

日方无权对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说三道四、蓄意攻击。中方敦促日方立即纠正错误,停止对中方进行无端指责,停止制造摩擦、损害地区稳定的言行,以免进一步损害中日关系。中国外交部、国防部和中国驻日本使馆已据理驳回日方的无理交涉,要求日方立即纠正错误。

我再次重申,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方维护钓鱼岛主权的决心和意志坚定不移。我们要求日方停止一切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动,为通过对话谈判妥善解决问题作出努力。

2013年11月26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主持例行记者会

(8)问:如果外国民航飞机不遵守中方公布的东海防空识别区相关规则,中方会不会使用武装力量应对?

答:这几天来,我们已经完整、全面地阐明了中方有关立场。关于你提到的具体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航空器识别规则公告》有明确规定。中方也明确表示,外国国际航班在东海防空识别区内的正常飞行活动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9)追问:我个人理解,中方不排除动用武装力量应对。请问我的理解对吗?

答:公告里面已经写得很明确了。对于你所说的问题,中方将根据不同的情况以及可能面临的威胁程度作出相应的反应。

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就澳大利亚外长关于我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有关声明事答记者问

2013/11/27

(10)问:近日,澳大利亚外长毕晓普发表声明,就中国划设防空识别区表示关切。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方已就澳方有关言论提出严正交涉,表达了强烈不满。中方指出,澳方对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说三道四是完全错误的,中方不予接受。中方敦促澳方立即纠正错误,以免损害中澳合作关系。

2013年11月27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主持例行记者会

(11)问:中方是否考虑也在南海划设防空识别区?

答:中方将在完成有关准备工作后,适时设立其他防空识别区。

(12)问:第一,关于美方两架B-52轰炸机飞越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中方对美方的正式回应是什么?第二,对日方拒绝遵守向中方通报飞行计划的规定,中方有何评论?

答:关于第一个问题,中国国防部发言人已于今天中午表态,你所关心的问题都能从中得到答案。

关于第二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航空器识别规则公告》中有明确规定,我们希望有关各方积极配合,共同维护飞行安全。至于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公告》都规定了相应处置办法。

(13)问:美方军机飞越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日方无视中方相关公告拒绝向中方通报飞行计划,中方是否担心东海防空识别区将被认为是“纸老虎”?

答:“纸老虎”这个词是有特别含意的。你可以查查,当年毛泽东主席说“纸老虎”指的是什么。

我想强调,中国政府有足够的决心和能力捍卫国家主权和安全。我们也有能力对东海防空识别区的空域实施有效管控。

(14)问:中国国防部称,美方军机在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过程中受到了中方监视和识别,这是否就是外国飞机进入中国防空识别区的后果?中方是否将采取更严厉的措施?

答:中方根据《公告》的规定对两架美军飞机飞越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作出了反应。我们将根据不同的情况,视可能面临的威胁程度作出相应反应。

(15)问:中方对澳大利亚外长对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表示关切提出了严正交涉,请问是什么形式的交涉,这是否对澳外长即将访华造成影响?

答:中方已通过外交渠道向澳大利亚提出了严正交涉。关于澳大利亚外长即将访华,我相信届时双方将就广泛的议题进行讨论。

(16)问:对于不遵守东海防空识别区规定的民航飞机,你能否澄清机上的机组和乘客不会受到影响?

答:其实《公告》已经写得很清楚了,不需要我澄清。建议你仔细阅读。

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并不改变有关空域的法律性质,不影响各国依据国际法享有的飞越自由。国际航班在该空域正常航行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如果出现问题或者情况,中方将根据《公告》规定进行相应处置。

(17)问:日本媒体报道,对于中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日本防卫省决定将日本防空识别区扩大,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还没有得到有关正式的消息。我想强调,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是一种行使自卫权的正当行为,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和目标。有关国家不必大惊小怪,惊慌失措,对号入座。

2013年11月28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主持例行记者会

(18)问:中澳双方对东海防空识别区的不同看法是否会影响即将启动的中澳自贸协定谈判?

答:中国和澳大利亚都是亚太地区的重要国家,两国的共同利益非常广泛。加强两国合作不仅有利于两国和两国人民,也有利于本地区的和平与繁荣。

双方目前就双边自贸区谈判保持着沟通。我们希望澳方能为双方合作、为两国关系健康顺利发展多做有利的事情、多创造有利条件。

(19)问:关于中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航空业界还有一些疑惑,例如自上海飞往东京的飞机原先就向中方提交飞行申请,那么现在是否要提交另外的申请?中方对不配合的飞机会作出什么惩罚?

答:你提的问题我已经反复回答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航空器识别规则公告》,飞越东海防空识别区的航空器应向中方通报飞行计划。我们希望有关各方包括航空公司积极配合,共同维护飞行安全。具体问题请你向中国民航部门了解。据我了解,到目前已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航空公司按要求向中国民航部门通报了飞行计划。从《公告》颁布实施以来,大家都可以看到,相关空域的航班飞行是安全正常的,特别是民用航空的飞行,没有受到任何影响。我们也多次说了,外国航空公司航班在东海防空识别区空域的正常飞越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20)问:日本政府要求其两家主要航空公司不向中方提交飞行申请,这是否意味着这些航空公司的飞机有被中方击落的风险?中方能否保证它们不被击落?

答:我想重申,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不是针对正常国际客运航班的。我们希望有关国家航空公司积极配合,使飞行更有秩序、更安全。

(21)问:中国是否会在中印之间划设类似的防空识别区?

答:我想澄清一下防空识别区的概念。防空识别区是指濒海国家在其领空之外划设的空域范围。所以你说的这个问题是不成立的。

(22)问:我想确认,你是否是说民航飞机飞越东海防空识别区不需要向中国军方提供飞行计划?

答:我想再次强调,东海防空识别区不是针对在该空域正常飞行的民航客机。我们也颁布了有关公告,有明确规定,希望航空公司积极配合。

(23)问:对于中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日美防长进行了通话并表示不认可中国的防空识别区,还将继续在该空域开展警戒和监视活动。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关于东海防空识别区,我们已经多次阐明了立场。日方和美方对此说三道四,毫无道理。我们已分别向日方和美方提出了严正交涉,予以驳回。我们要求日方和美方认真地反省自身,立即纠正错误,停止对中方的无理指责,停止制造摩擦,停止有损地区稳定的言行。

(24)问: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27日在美国与美副国务卿伯恩斯会晤,谈及中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的有关问题,中韩国防部也开展了副部级战略对话。那么中日之间将如何就该问题进行沟通?中方是考虑派官员赴日本还是邀请日本官员来华就此进行对话?

答:刘振民副部长同伯恩斯副国务卿的会谈以及中韩第三次国防战略对话都是事先安排好的。中美、中韩双方分别就共同关心的议题广泛、深入地交换意见。中方当然也重申了在有关问题上的立场和主张。在防空识别区的问题上,我们已多次向日阐明立场。中日之间沟通对话的渠道不是没有,问题在于日方应拿出诚意,为双方之间的对话沟通、有效管控和解决分歧创造条件,为两国关系改善发展作出实实在在的努力。

2013年11月28日国防部发言人杨宇军主持例行记者会

(25)记者:中国宣布东海防空识别区后,日本官方和媒体宣称这是中方单方面改变现状,将会招致海空域“不测”事态,是非常危险的行为,请问对此如何评价?据日本媒体报道,中国公布防空识别区后,日本领导人说,日方会和美政府和国际社会一道要求中方撤回东海防空识别区,请问对此有何评论?

杨宇军:关于第一个问题。中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是完全正当、合法的。日方一贯总是指责别人,抹黑别的国家,却从来没有检讨自己的所作所为。

日方不顾中方强烈反对,在去年9月宣布所谓“购买钓鱼岛”;日方近年来频繁出动舰机对中方正常航行训练的舰机进行侦察,严重妨碍了航行和飞越自由;日本自卫队军舰此前还强行闯入中国海军在公海事先划定并公布的演习区,干扰中方正常的军事演习;日本还打着各种幌子大力扩充军备,企图改变二战以后的国际秩序;日本官方还通过媒体不时渲染中国威胁,公然制造对抗。

那么是谁在单方面改变现状?又是谁在激化地区紧张局势?是谁在不断激化矛盾?又是谁在破坏地区安全?我想,国际社会自有公论。

关于第二个问题。日本早在1969年就设立并公布实施了防空识别区,日方根本无权对中国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说三道四。如果说要撤回的话,那么我们就请日方先撤回自己的防空识别区,中方可以在44年以后再作考虑。

(26)记者:有媒体报道,如果有外国航空器未经识别进入他国防空识别区,防空识别区划定国有权将其击落,请问对此如何评论?

杨宇军:关于防空识别区的问题,这里我再阐明一下。防空识别区不是领空,更不是所谓的“禁飞区”,而是在一国领空之外所划定的空域范围,以便留出预警时间,保卫国家空防安全。因此,设立防空识别区并不意味着领空范围的扩大,但是可以更加有效地保卫国家的领空安全。

依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外国航空器可以进入另一国防空识别区,同时,防空识别区划设国也有权对他国航空器进行识别,判明其意图和属性,并且根据不同情况和所面临的威胁程度作出相应反应。因此,你刚才问题中的那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27)记者:关于我国东海防空识别区与日本防空识别区有部分重合的地方,如何评价?这会对我东海油气田有何影响?

杨宇军:中日两国隔海相望,东海独特的地理环境使两国防空识别区不可避免地发生重叠。我们认为,在防空识别区重叠的空域内,双方应加强沟通,共同维护飞行安全。至于你提到的东海油气田有关情况,请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

(28)记者:在日本政府要求下,原本计划向中国民航提供飞行计划的日本两家航空公司都已经改变计划,表示不会向中国再提交有关飞行计划。美国方面说,他们也在考虑民航公司是否会向中方提交相关的飞行计划。如果外国民航飞机没有经过允许而进入到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请问军方将采取何种措施?第二个问题,昨天曝出美国两架B-52战机飞越了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中国军方是否认为美方这样行为是一种挑衅?他们是否在单方面改变钓鱼岛现状?如果日本方面也效仿美国军方这种做法,请问中国军方下一步将采取何种措施?

杨宇军:关于第一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航空器识别规则公告》已经对位于有关空域航空器的识别做出了明确规定,这是符合国际惯例的。这里需要重申的是,中方一贯尊重各国根据国际法享有的飞越自由,东海防空识别区的设立并不改变有关空域的法律性质。国际航班在东海防空识别区内的正常飞行活动,不会受到任何影响。我们希望有关各方能够积极予以配合,共同维护飞行安全。

关于第二个问题。昨天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已经有了回应。对于在东海防空识别区内的空中威胁和不明飞行物,中方将根据不同情况,及时采取识别、监视、管制和处置等措施加以应对。至于具体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要到时根据具体情况和所面临的威胁程度而定。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中方对于进入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各国航空器都及时进行了识别,并且我们对有关航空器的情况是全面掌握的。

(29)记者:为什么我国军方会选择在这个时候设置东海防空识别区?发言人刚才提到44年前日本就有了。

杨宇军:中国在近日公布东海防空识别区,是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而确定的。

(30)记者: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建立是否意味着我们军队对钓鱼岛有更多的防卫能力,而一旦发生一些摩擦的话,我们是否做好了应对准备?

杨宇军:中国政府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目的是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领空安全,维护空中飞行秩序。这是中国有效行使自卫权的必要举措。

(31)记者:请问中国除了东海防空识别区之外,未来是否还有建立其他防空识别区的计划?是否会在南海等地区建立相应的防空识别区?

杨宇军:关于这个问题,国防部和外交部发言人都已经多次作出回答。我国将在完成相关准备工作后,适时设立其他防空识别区。

2013年11月29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主持例行记者会

(32)问:据日媒报道,中国政府前高级官员日前提议建立中日间的危机管控机制以避免两国在空中发生意外。中方能否证实?这是否是中方官方表态?

答:关于中日东海防空识别区有重叠的问题,中方主张双方加强沟通,共同维护飞行安全。至于中日之间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的分歧,中方一贯主张双方通过对话谈判寻找有效管控分歧和解决问题的办法。目前的困难在于日方一直在回避同中方进行实质性谈判,我们希望日方不光把对话停留在口头上,不要只做样子,而应作出实实在在的努力。

(33)问:能否确认中方派出战斗机和预警机赴东海防空识别区巡逻?如是,巡逻的目的是什么?

答:中国空军发言人已经作出表态,请你查询。

(34)问:中方是否将在南海及其他中方宣称主权的地区划设防空识别区?

答:这个问题我已经多次回答过了。

(35)问: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阿什顿28日以避免地区局势紧张为由,要求中日双方在防空识别区问题上降低调门。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答:在东海防空识别区问题上,中方已经阐明了立场以及我们划设识别区的考虑和依据。我们希望欧盟方面能够客观、理性地对待。其实阿什顿女士应该知道,欧盟内部也有一些国家设有防空识别区,我不知道是不是因此欧洲地区的局势就紧张了?欧洲国家可以有防空识别区,日本可以有,为什么中国就不能有呢?

(36)问:第一,关于中国派遣军机飞赴防空识别区,这是例行飞行还是基于中方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的特定安排?第二,中方对飞越识别区的商业航班有何具体要求,是否要求他们告知目的地?

答:第一个问题,建议你向中国国防部作进一步的了解。在东海防空识别区内,中国军队有权根据空防需要进行空中巡逻。这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第二个问题,其实我们已经多次作出了澄清,我也希望记者们能够更深入地理解防空识别区和领空的概念区别。防空识别区不等于领空,不是一国领空的扩大,它只是濒海国家在其领空之外划出的空域范围,有关空域的法律地位是不变的。各国的航空器包括民航客机依据国际法的正常航行是不受影响的。有的依主权权利采取的对待领空的措施是不能够也不会延伸到防空识别区的。事实上,从我们发布有关声明和公告以来,东海上空的航行自由、飞行秩序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依然是安全、自由的。

(37)问:中国军方今天早些时候发表声明称,中国空军一直保持高度戒备状态。中方能否解释这是什么含义?

答:中国的武装力量肩负着保护国家、维护和平的使命。他们无时无刻不在保持高度戒备状态。

(38)问:你多次说到其他国家也设立了防空识别区。但他们的识别区与中方有不同之处,例如美国的防空识别区,对于飞越防空识别区但不进入领空的飞机不要求通报。中方没有澄清,比如从东京飞往马尼拉的飞机,进入东海防空识别区是否需要通报。中方为何不澄清呢?

答:其实关于防空识别区的问题,国际法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样的飞机或者什么样的飞行应该进行怎样的通报。事实上,各国是根据自身的情况做出不同的规定。所以中方的有关做法并不违反国际法,也是符合国际一般实践的。你提及的具体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航空器识别规则公告》有规定。

(39)问:据报道,日本外交人士28日称,日本政府决定于12月在东京召开日本与东盟首脑特别会议,届时将表达日本对中国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关切,希望有关国家同日本采取相同立场。中方对此有何评论?是否担心地区局势由此趋于紧张?

答:在东海防空识别区问题上,我们已经多次阐明了立场。我也看到了有关的报道。

日方应该告诉其他国家,它自己有没有防空识别区?当初它设立防空识别区以及此后数次扩大防空识别区的范围,有没有同别的国家商量?它自己的防空识别区范围有多大?只许自己放火,不准别人点灯,还到处煽风点火。这种做法毫无道理,别有用心。

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不针对任何特定的国家和目标,完全是行使有效的自卫权,本身不会加剧地区局势紧张。刚才我也说了,最近一个礼拜以来,东海上空的飞行秩序和正常的飞越并没有受到任何的影响。如果有人担心局势有点紧张,那也是个别国家煽乎起来的。任何国家、任何人,只要尊重中国的主权和安全,就没有必要感到紧张。

我还想强调一点。近现代以来,中国饱受外来侵略,也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巨大牺牲和贡献。中国人民珍爱和平、珍视主权。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我们已经公开向全世界宣示,中国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地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坚定地奉行睦邻友好政策。我们愿同各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友好相处。对我们同有的国家之间存在领土和海洋权益上的争议,我们主张通过友好协商,以和平方式来解决。中国始终是维护世界和地区和平稳定的积极力量。

2013年12月2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主持例行记者会

(40)问:据报道,美国政府建议美国民航向中方通报飞行计划,而日本政府要求日本民航不向中方通报飞行计划。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包括美国在内的有关国家航空公司向中方有关部门通报飞行计划,体现了与中方共同维护东海空域航空秩序与安全的建设性态度和合作意愿。我们对此表示赞赏。

另一方面,日方蓄意将有关问题政治化,不利于两国民用航空领域的正常合作。我们敦促日方停止恶意炒作,纠正错误做法,拿出负责任的态度,同中方积极配合,共同维护东海有关空域的飞行秩序和安全。

(41)问:据报道,日本防卫大臣小野寺五典11月29日称,中国划设的防空识别区将钓鱼岛划作中国领土,日方对此不予承认,不接受以此为前提的对话磋商。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覆盖这一区域完全合理合法,日方无权对此说三道四。日方上世纪60年代末划设防空识别区,非法将中国钓鱼岛划入其中,中方对此一贯坚决反对。

我愿重申,中国政府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的目的是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领空安全,维护空中飞行秩序,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和目标。为维护中日两国防空识别区重叠区域的飞行安全,中方主张加强对话沟通,充分体现了善意。

日方口口声声始终敞开对话大门,但真要对话,它又关起门来,这再次暴露日方空喊对话口号的虚伪性。我们敦促日方立即停止借题发挥、制造摩擦、损害地区稳定的言行,为地区和平稳定作出实实在在的努力。

(42)问:中方是否会就东海防空识别区问题与日本、美国和韩国举行多边协商或进行双边沟通?

答:近期以来,我们就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问题多次介绍有关情况和中方立场。我们与刚才你提到的有关国家也保持着沟通。我们始终强调,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是为了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领空安全,维护东海上空的飞行安全和秩序,这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不针对特定国家和目标,不影响东海上空的飞越自由。在划设防空识别区问题上,中方是后来者,一些国家在40多年前就已经设立了防空识别区。我们希望有关国家对中国的合理安全关切和自卫权予以理解和配合。

2013年12月3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主持例行记者会

(43)问:据报道,美国副总统拜登访日前接受日本媒体采访时称,中日双方应通过采取危机管理和建立互信的措施以缓解紧张关系。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要指出的是,中日两国防空识别区存在重叠。关于重叠空域内的飞行安全问题,中方提议双方应加强对话沟通,这充分体现了中方诚意。但是,日方一方面口口声声称始终敞开对话大门,但真要对话,它又关起门来,这再次暴露日方空喊对话口号的虚伪性。我们要求日方纠正错误,采取负责任的态度,与中方沟通协调,共同维护东海有关空域的飞行秩序和安全。

(44)问:如果日本的航空公司继续拒绝向中方通报飞行计划,中方是否会采取措施限制或禁止其商业飞行?

答:据向有关部门了解,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以后,飞经识别区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绝大部分航空公司已经向中方通报了飞行计划。截至目前,共有19个国家和3个地区的55家航空公司向中方通报了飞行计划。我们对他们的建设性态度和对中方的理解和配合表示赞赏。我们认为有关做法是互利的,既有利于中方维护领土领空安全,防止误判,同时,也有利于有关航空公司的飞行安全,有利于东海上空的飞行秩序。

(45)问:东海防空识别区航空器识别规则是否适用于所有飞经该识别区的航空器?只飞经识别区、不进入中国领空的民航飞机是否也应向中方通报飞行计划?

答:在划设防空识别区问题上,各国没有统一的标准,总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一国的主权和领土领空安全,但是在具体做法上有一些区别。中方要求所有飞经东海防空识别区的航空器事先向中方通报飞行计划。这种做法,中国不是独创。在此之前,加拿大、印度、泰国、韩国都要求飞经其防空识别区的航空器提前通报飞行计划。

我要指出的是,中国东海方向国际空域的航班密集、飞行繁忙,我们要求飞经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外国航空器通报飞行计划,是为了掌握空中动态,防止误判,以更好地维护中国领土领空的安全,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有关空域的飞行秩序和安全。

(46)问:飞经东海防空识别区的航班应向中国民用航空局还是军方通报飞行计划?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航空器识别规则公告》,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民用航空局通报飞行计划。

(47)问:据报道,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日前称,中方应该撤销东海防空识别区。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答:近期以来,我们已就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问题反复进行了阐述。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是中方行使正当自卫权的必要措施,有关做法完全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应该得到各国的尊重和配合。

2013年12月4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主持例行记者会

(48)问:除了防空识别区问题,中方期待中国领导人与美国副总统拜登会晤推动中美关系在哪些方面取得进展?

答:当前中美关系总体保持积极稳定发展势头。中美两国发展新型大国关系不仅有利于两国和两国人民,也有利于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拜登副总统此次访华期间,中美双方将就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与奥巴马总统达成的重要共识,也就是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进行深入讨论,把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构想落到实处。我们希望中美之间能够增进互信,扩大互利合作,有效管控并妥善处理分歧,将双边关系提升到新的水平。

关于防空识别区问题,我们近期已经多次阐述了中方立场。我们希望美方对中方的正当举措予以理解、尊重和配合。

(49)问:有中国邻国认为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不利于地区的和平稳定。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答:我不同意这种观点。

中国政府公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这是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领空安全的必要举措,也有利于维护国际空域飞行安全,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中方一贯尊重各国依国际法享有的飞越自由,国际航班在东海防空识别区内按规则正常飞行,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事实也是如此。东海防空识别区公布以来,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理解认同,目前已有19个国家和3个地区的55家航空公司向中方通报了飞行计划。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东海防空识别区是安全区而不是风险区,是合作区而不是对抗区。

我们的邻国日本对此说三道四,是要借题发挥,制造摩擦,破坏地区稳定。是日本单方面非法“购买”钓鱼岛,频繁出动舰机干扰中方正常的演习训练活动,渲染中国威胁,为其修宪扩军制造借口。我们要求日方停止挑衅,停止对中国正当举措的干扰,和中方一道共同维护有关空域的飞行安全和秩序。

(50)问:第一,中方对昨天美国副总统拜登与日本领导人的会晤情况作何反应?第二,日本今天设立了“国家安全保障会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关于第一个问题,我想重点谈以下几点:第一,中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完全是出于正当的自卫需要,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美国和日本都应客观、公正看待。第二,在本地区单方面改变现状、制造紧张的不是中国,而是日本。第三,拜登副总统提议中日之间开展对话,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中方愿意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就有关技术问题与日方进行沟通,共同维护有关空域的飞行秩序和安全。第四,我们要求日方在这一问题上不要再挑衅中国,不要再制造事端,不要再借题发挥,而是与中方加强沟通协调,为维护地区和相关空域的和平稳定、改善中日关系做点实实在在的事。

关于第二个问题,由于历史原因,日本的军事安全动向一直深受亚洲邻国和国际社会关注。今年以来,日本在有关领域出现了许多消极动向。日本首相宣扬“侵略未定论”,副首相宣称“要效仿纳粹修改宪法”。这样的言行怎么能让亚洲邻国放心?我们要求日方重视亚洲邻国的关切,顺应时代潮流,走和平发展道路,多做有利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事。

(51)问:一些西方官员近期称,对中国处理与地区国家争议问题的“行为模式”感到关切。中方是否担心中国的国家形象因此受损?

答:中国在有关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始终没有改变。一方面,像任何国家一样,中方要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另一方面,中方始终强调,我们愿意通过双边对话协商与有关国家和平解决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议。对于中方这一立场,国际社会和亚洲邻国看得越来越清楚,普遍予以理解和支持。

2013年12月5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主持例行记者会

(52)问:据报道,美国副总统拜登今天称,希望中方采取措施缓解因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引发的地区紧张。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答:此次拜登副总统访华期间,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李源潮副主席与他就中美关系和其他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坦诚、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双方达成的最重要共识是,中美双方要加强对话、交流、合作,努力推进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建设。

关于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正如中国领导人向拜登副总统强调的,中方此举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美方应采取客观、公允的态度予以尊重。

(53)问:能否介绍目前有多少个国家和地区的航空公司就飞越东海防空识别区向中方通报了飞行计划?

答:目前已有19个国家和3个地区的55家航空公司向中方通报了飞越东海防空识别区的飞行计划。

(54)问:据报道,美国副总统拜登今天提出,中美应与受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影响的国家建立热线联系。中方对此有何回应?中方是否认为美日就东海防空识别区对外传递的信息有所不同?如不同,有哪些区别?

答:我们多次强调,中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是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领空安全的正当举措,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各国应予以理解、尊重和配合。中方愿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就有关技术问题与各方保持沟通,共同维护有关空域的飞行安全和秩序。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就美国有关官员谈话答记者问

2013/12/05

(55)问:据外电报道,正在访华的美国副总统拜登同中国领导人进行了深入的会谈。随行的美方官员对记者称,拜登副总统在会谈中表达了美方对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的严重关切。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正如你在新华社的报道中可以看到的,中国领导人与拜登副总统就中美关系和其他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坦诚、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双方达成的最重要的共识是,中美双方要加强对话、交流、合作,努力推进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建设。

在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问题上,中方在会谈中重申了原则立场,强调中方此举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美方应采取客观、公允的态度予以尊重。

2013年12月6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主持例行记者会

(56)问:日本国会众议院今天通过决议,敦促中国撤销东海防空识别区。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答:中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合理合法,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日方在这一问题上无权说三道四,中方对此坚决反对。日方当前应该做的是停止错误做法,停止纠缠和挑衅,为发展中日关系、维护有关空域的秩序和安全做点实实在在的事。

(57)问:为缓解中日之间的紧张关系,中方是否对与日方举行任何形式的双边会谈持开放态度?

答:中日之间一直就双边关系及双边关系中的敏感问题保持着沟通。现在的问题是日方不能正视历史和现实,在有关问题上采取正确做法。我们再次呼吁日方正视历史,正视现实,与中方相向而行,就钓鱼岛、历史等有关问题找到管控和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

关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问题,我已阐述了有关立场。

2013年12月9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主持例行记者会

(58)问:据报道,日本驻华使馆公使在日前举行的一家中国媒体年会上称中国单方面改变东海现状,并称中方如果指责日本保密法案导致军国主义,那么“中国已是军事主义国家”。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东海有关问题的是非曲直是清楚的。日方人员对中方的无端指责颠倒黑白,毫无道理。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由于历史原因,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邻国和国际社会关注日本发展走向是正常的。日方有关人员混淆是非、借机攻击中国是极其错误和荒谬的,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我们敦促日方虚心对待亚洲邻国和国际社会的关切和呼声,为改善两国关系作出努力。

(59)问:据报道,日本防卫相小野寺五典7日与菲律宾国防部长加斯明举行会谈,双方认为如中国划设南海防空识别区会造成地区紧张,并对此表示关切。小野寺称,国际社会应反对中国在南海设立防空识别区。中方对此作何反应?

答:中国维护国家安全的决心坚定不移,任何国家都不应说三道四,同时,中国始终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是维护亚太地区和平稳定、推动合作与发展的坚定力量。中方坚决反对有关国家罔顾他国安全、并蓄意挑动地区对立的言行,这种言行是影响地区和平稳定的根源。

(60)问:据报道,韩国国防部8日发布韩国防空识别区扩大方案,区域范围延伸至苏岩礁上空。韩方已通过国防和外交渠道向美、中、日等国作了说明。中方对韩方决定作何反应?对韩防空识别区覆盖苏岩礁上空持何立场?中方对中韩防空识别区发生重叠有何回应?

答:中方就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事多次与韩方沟通,韩方也就扩大其防空识别区向中方进行过通报。中方对韩方做出扩大其防空识别区的决定表示遗憾。中国外交部和国防部已于第一时间分别向韩方表明立场,要求韩方谨慎妥善处理有关事宜。中方愿本着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原则与韩方保持沟通,希望韩方与中方相向而行。

关于苏岩礁,我愿再次强调,防空识别区不是领空,而是一方在其领空外的公共空域划设的识别和预警范围,与海空管辖权无关。苏岩礁是孤立的水下暗礁,不是领土,中韩之间就此不存在领土争议,这是中韩双方的共识。苏岩礁位于中韩专属经济区重叠海域,有关问题只能通过海域划界谈判解决。

(责编:刘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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