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加拿大、丹麦、芬兰、冰岛、挪威、俄罗斯、瑞典、美国八国于1996年成立了北极理事会。探讨相关各国在北极的行为准则。虽然国际社会目前并没有一个专门关于北极法律地位的国际条约,但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各国来说应是重要约束。 |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12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了新的北极战略,美国的国家安全和利益成为关键词。
15日,包括美国在内的8个北极理事会成员国代表将齐聚瑞典,讨论是否授予包括中国在内的14个实体以观察员地位。美国总统奥巴马在12日宣布的一份13页的新北极战略中称,北极是一个令人惊异的地方,并主张各国需要保护其脆弱的环境,让它免受冲突的侵扰。北极理事会正是负责保护北极地区的环境,促进该地区在经济、社会和福利方面的持续发展。它于1996年9月在加拿大首都渥太华成立。
北极理事会的构成
加拿大、丹麦、芬兰、冰岛、挪威、俄罗斯、瑞典、美国八国于1996年成立了北极理事会。探讨相关各国在北极的行为准则。虽然国际社会目前并没有一个专门关于北极法律地位的国际条约,但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各国来说应是重要约束。
根据此公约,各国大陆架外的公海资源不属于任何国家,这为非北极国家参与北极事务留下了空间。未来,在这一国际海域上,北极国家与非北极国家间无疑也将形成博弈。可以预见,北极即将展开的开发将会影响到全球经济和地缘政治格局。
中国可能成为观察员国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此前曾就北极开发问题发表了中方观点。
洪磊:北极问题既是区域问题,也是涉及到气候变化、航道通行等跨区域问题。中方一贯主张北极国家和非北极国家应该在相互尊重各自权利、理解各方有关关切基础上,共同合作应对,以确保北极的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而导致的北极地区冰雪覆盖区范围的快速消退,无论在地缘政治或国家主权等传统的安全领域,还是在资源、国际航运、生物多样性等非传统安全领域,北极地区都已日益成为国际政治研究的关注焦点。正是基于此,中国向北极理事会提出申请,希望成为北极理事会永久观察员国。
专家观点
其实,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就开始了北极科学考察的前期准备工作,1996年,我国加入了国际北极科学委员会。1998年,一个由专家和船长组成的中国代表团搭乘俄罗斯的破冰船赴北极考察,揭开了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新纪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原所长、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解释了,中国为什么积极参与北极地区的开发事务,以及北极对中国的未来发展将带来的影响。
周大地:中国现在也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一些活动可以不局限于周边地方,特别是在能源和一些资源开发方面,很多国家都看准了中国今后可能成为一个重要市场。另一方面,中国投资能力也被很多国家看重,这是一个互利。我觉得各方都希望中国政府作为大国参与地区开发。
目前,俄罗斯、加拿大、挪威、冰岛等国家政府已经先后表态支持中国政府的这一申请。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也认为,中国成为北极理事会永久观察员国的机会很大。
韩晓平:因为中国是一个巨大市场,它在制造工装方面也非常强,作为北极国家,他们都想开发北极资源,开发北极资源,首先面临需要大量的资金,而中国能提供资金。另外,需要有一个大的市场,而中国同时又能够提供市场,同时在北极开发中需要建设更多的破冰船,而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造船国家,所以中国具有各方面的优势。所以对于任何一个北极开发国家,中国都是最重要的合作伙伴,排斥中国的可能性非常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