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国内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公告当日起向该产品征收33.5%至71.8%不等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
中新社北京2月27日电 针对世贸组织日前散发的欧盟诉中国X射线安检设备最终反倾销措施争端案专家组报告,中国商务部官员27日凌晨回应称,中方欢迎WTO专家组在此案部分争议点上驳回欧方诉求,支持中方主张。
2011年1月23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最终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存在倾销,中国国内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公告当日起向该产品征收33.5%至71.8%不等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当年7月25日,欧盟就中国对欧盟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征收反倾销税的措施提起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正式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2012年2月26日,WTO正式散发了欧盟诉中国X射线安检设备最终反倾销措施争端案专家组报告。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说,专家组在倾销终裁前披露、公告裁决以及依据肯定性证据审查国内产业状况、非归因分析等部分争议点上,驳回欧方诉求,支持了中方主张,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对于专家组的其他裁决结果,中方将认真评估,并保留上诉的权利。
按照WTO相关争端解决机制,除非争端一方提起上诉,否则WTO专家组报告将在发布之日起60天自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