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过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基本是随人走。今后,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工作人员的工资将与岗位结合在一起,待遇随岗定。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到今年底,湖南将实现公开招聘制度在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的全覆盖,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改革涉及全省146万人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关系到全省7.6万个事业单位和146万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据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一直沿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随着改革的深入,原有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存在人事管理方式行政化、用人机制不灵活、身份终身制、效率不高等问题。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迈出的重要一步,打破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终身制。”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75%的事业单位和85%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全省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万人,省属事业单位完成竞聘上岗超1万人,人才总量已经达到492万,较2007年增加122万人。
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据悉,从12月1日起,我省启动新一轮事业单位聘用改革,这将势必促进单位由固定用人转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实现人员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推动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用人定位转变,坚持人人平等;推动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机制转变,打破终身雇佣。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新进人员一律公开招聘
省人社厅表示,今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和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并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根据相关规定,今后我省每个事业单位都必须形成固定的岗位聘用制,所有岗位竞争上岗,事业在编人员竞争到哪个岗位,就签订哪个岗位,薪酬跟着岗位走。“这意味着事业单位从省外,省属事业单位从市县、乡镇,区县属事业单位从乡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补充事业单位人员,都必须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公开选聘。”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
过去,事业单位实行的职务等级工资是与人结合在一起的,待遇随人走。今后,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后,与岗位结合在一起,突出工作岗位和工作绩效在收入分配中的作用,待遇随岗定。“正厅级的大学校长、正处级医院院长,这样带有浓重行政意味的称谓将逐渐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岗位等级,如某正厅级的大学校长在管理岗位上对应的是三级职员。”省人社厅介绍,我省事业单位岗位将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