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7 13:07:21|來源:法制晚報|字號:
近日,中紀委網站披露了廣東省財政廳原副廳長危金峰案件詳情,其多次收受賄賂,久貪成“精”,甚至練就了通過拎重來估測紅包金額的“本領”。而更引人注意的是,其形成的觸目驚心的“家族式腐敗”,家庭財產高達7000多萬。
《法制晚報》記者梳理了近年來28起家屬參與貪腐的案件,包括父子兵、夫妻檔等。其中,6成均是父子聯手。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家族式腐敗可以說是一種典型的腐敗,而相對來講這類腐敗取証比較困難,因此更要治本,從法律制度和民主制度上雙雙把關。而不能等它泛濫了再去抓。
6成家族腐敗為“父子兵”
日前,廣州紀委新聞發言人提到,在近期貪腐案件中發現,領導干部較多利用特定關系人斂財,呈現腐敗家族化趨勢,官員利用影響力為配偶、子女、親屬謀取私利,進行“曲線斂財”,形成一人當官全家參與、全家受益的腐敗模式。
記者梳理近年來腐敗案發現,共有28起落馬官員家屬也共同參與其中。其中父子兵最為常見,有17起都是父子雙雙聯手,超過了6成。
江蘇原秘書長趙少麟的兒子趙晉在天津被稱為“最牛開發商”。據當地民眾稱,趙少麟與兒子趙晉官商勾結,搞得當地民不聊生。
此外,此類案件中,夫妻組合也是“標准搭配”,共有5起為落馬官員協同妻子受賄貪污,而妻子多充當“掮客”的角色,為官員丈夫與行賄者拉線搭橋。
記者注意到,有些家屬共同犯罪的腐敗案件中,甚至已經超越了“一幫一”的模式,而是在家族內形成了一定利益集團、貪腐規模。
例如,去年5月31日,山西省運城市夏縣公安局原局長孫宏軍被調查,其妻子就是著名的“房媳”張彥。經調查,孫家至少有15人為官。“如果孫家開家庭會議,到場的部門領導比政府開會還多。”運城當地人表示。
專家解析 頑疾、傳統聯系 治理相當困難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法晚記者採訪時表示,這幾年來,家族式腐敗頻現,這可以說是一種典型的腐敗。在科舉制度以后這個傳統延續了幾千年,那就是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中國是一個重視家庭的社會,功名利祿可以說是一個家庭、一個家族追求的主要目標。
在過去,通過科舉制度來升官發財是中國的一個文化習慣、文化模式。而在新的形勢下,在環境允許下這種現象就會重復變花樣出現,所以它本身有很多文化的頑固性。盡管國家三令五申,仍阻止不了一些人,這個頑疾和傳統聯系在一起,所以治理起來是相當艱難的。
安插工作輔助受賄
在記者梳理的家族式腐敗案件中,手段通常有假借親屬之手遮蔽斂財、授意親屬經營空殼公司等。據記者統計,28起家族腐敗案件中,近半數都是官員利用職權為親屬安排工作,從而官商勾結或官官相護這一“常規手法”。
在宿州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張治淮安排下,隻有大專學歷的其子張冬成為宿州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副科長,掌管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等要務。后又被提拔為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局長,這對上下級關系的局長父子把持要職緊密合作,利用職務尋租,一些開發商千方百計巴結行賄。
事實上,對於規范官員子女、親屬的行為,中央早有規定。
198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就發布了《關於禁止領導干部的子女、配偶經商的決定》。2010年相關規定要求不得默許縱容親屬以本人名義謀取私利、為親屬經商創造條件、親屬在本人管轄范圍內經商等。而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明文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
此外,記者注意到,有些親屬並沒有固定職位,僅作為掮客,或者在一個崗位上領空餉,負責上傳下達,為受賄打掩護,形成家族腐敗集團。例如,安徽省副省長王懷忠的妻子韓桂榮就是這一角色,負責向王懷忠轉達行賄人的請求、轉托。
韓桂榮的一位老同事說,其調到阜陽市財政局后,因其身份“特殊”,局長並無強制要求,每月的工資會計都會主動送到她家去。
專家解析 法律、監督制度 需要雙雙把關
盡管一直以來都有官員親屬避嫌的相關規定,但始終無法杜絕。對此,竹立家表示,即使有明文規定,但在現實生活中這種現象較為普遍。
所以說這種現象的根本問題不是有沒有規定、規定細不細,而是很多官員對於黨紀國法沒有一種畏懼感、敬畏感。一直以來出現權大於法、人大於法這種現象,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地方上稱霸,部分官員的法律意識淡薄。
竹立家表示,打擊家族式腐敗最根本的是要民主監督,對公共權力公開透明,法律制度和監督制度需要雙雙把關。“我們的法律有很多這方面的規定,卻為什麼還犯呢,就是民主不到位、法制落不到實處去。”
潛伏期長不易取証
值得注意的是,與一般的官商勾結不同,這些建立在親屬關系上的團體聯系更加緊密、潛伏期也較長,在偵查取証上更有難度。據記者梳理發現,此類貪腐案潛伏期有的甚至超過了10年。
多年來,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之子劉德成,四川省文聯原主席郭永祥之子,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李達球之子等“官二代”利用父親職權或被父親作為收受賄賂或非法經營的中間人,從而聚斂巨額財富,“瀟洒”十余載。他們利用其父輩編織的關系利益網,再進行了“優化升級”,形成第二代利益網。然而,這種緊密關聯也使得兩代人被緊緊捆綁在了一起,去年起相繼曝光落馬。
此外,記者注意到,家庭式腐敗案曝光也具有偶然性,並且往往是通過其他案件牽扯出來。例如人數眾多的“房媳”案中,起初爆料人僅僅將矛頭指向張彥兩處戶口問題,隨后牽扯出其公公的十余處房產,最終更是將其官員家譜大曝光。
專家解析 對享受優惠親屬 需要進行懲戒
這種家族腐敗關系網有的甚至存在10余年,一直牢不可破。但事實上不是10多年才被發現,在日常生活中普通老百姓都能感受到。例如,哪些人來到單位有什麼背景都很清楚。但關鍵是老百姓知道這些后並沒有能力、沒有渠道,甚至也沒有勇氣反對這些事。
此外,相對來講家族式腐敗的取証比較困難,因此更要治本,而不能等它泛濫了再去抓,又抓不到。
竹立家坦言,如今反腐已經到了一個關鍵時候,腐敗的表現、害處大家都很清楚,制度上的漏洞也很清楚,下一步要把制度漏洞補起來,去落實。如今,對明確的貪腐受賄犯罪行為,已經有了大力的懲戒,然而,對默認腐敗、享受優惠的親屬也需要進行懲戒,例如追回受賄所得資產購買的房屋,或者不合理地安排了工作之后必須撤職等,而不能白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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