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1 16:27:00|來源:海外網|字號:
海外網11月11日電 韓國光州地方法院11日對今年4月發生沉船事故的“世越號”客輪15名船員進行了宣判。“世越號”船長李俊錫被判有期徒刑36年,輪機長朴某被判有期徒刑30年,其他13名船員分別被判處5-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但是,韓聯社稱,還有6起與“世越號”沉船事故相關的案件未進行審判,涉及人員多達33名,“世越號”沉船事故的審判之路還很漫長。
報道稱,“世越號”船長李俊錫雖然被判36年有期徒刑,但卻被判“殺人無罪”。法院給出的解釋是,李船長雖然在救援海警抵達救援現場時,下令不讓船員踏上救生船,但是,僅憑檢察院所提交的証據,不能証明李某的行為直接導致“世越號”乘客死亡。法院對輪機長朴某的判處理由是,事故發生時朴某未採取恰當的措施救助2名受傷的船員,因此犯下“不作為故意殺人罪”。除此之外,“世越號”客輪的大副姜某、二副金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和15年,三副朴某和舵手趙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其他人員被判處5-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審判結束后,“世越號”客輪遇害乘客家屬表示“法官太過分了”、“幾名青年喪命,竟隻判處加害人幾年有期徒刑”、“還不如直接把他們放了”。
同一天,韓國國務總理鄭烘原宣布,韓國政府決定從11日起停止對“世越號”沉船事故失蹤者的搜救工作。韓國海洋水產部長官李柱榮稱,事故發生后,韓國官民軍聯合救援隊展開了長時間的搜救工作,但是,目前發現失蹤人員的可能性極小,而且搜救一線工作人員反映現場存在安全隱患,因此政府認為潛水員的搜救工作已經達到了極限。李柱榮還補充說,失蹤者家屬也要求政府停止搜救工作,對此,政府對他們的決斷表示深深的敬意,並對在搜救工作中不幸身亡的潛水員、消防員和公務員表示沉痛哀悼。
同一天,韓聯社發布文章稱,仍有6起與“世越號”沉船事故相關的案件未接受審判,涉及人員達33名,因此,“世越號”沉船事故的審判工作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今年4月16日上午,“世越號”客輪在韓國全羅南道珍島郡近海發生沉船事故,造成304人遇難(包括失蹤者)、142人受傷。目前,仍有9人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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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越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