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9 14:52:00|來源:海外網|字號:
海外網10月29日電 韓聯社報道稱,中國官方媒體29日一致公布了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稱決定)全文,決定對憲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軍法等幾乎所有主要法律領域提出了改革,改革幅度大大超過了專家的預想。報道稱,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所領導的中國共產黨在此次大會上所闡述的“憲法統治”,以突出司法機關的獨立和限制黨政機關的權力為基本框架,在這一框架下,決定所公布的一系列的司法改革措施,預示著中國司法體制迎來大轉變。
報道稱,中國共產黨此次所描繪的中國司法改革藍圖大致可分為:促進司法獨立、控制黨政機關的權力、提高國民法律意識三個部分,其中,最值得關注的是司法獨立改革措施。報道指出,為促進中國的司法獨立,中國政府決定引入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分離法院和檢察院的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權及裁判權、檢察權,完善人民陪審員等制度。
對此,報道援引《新京報》的觀點稱,中國領導干部非常隱蔽地干介入司法體制,如果裁判員及檢察官不記錄領導干部的介入行為,就應該引進懲罰制度。對新設立的最高法院巡回制度,報道援引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陳衛東的觀點稱,該措施能打破地方政府的保護主義。除此之外,報道還稱,採取新的法官及檢察官人事制度和黨政機關律師聘用制度,也與司法獨立有著密切的聯系。
其次,為控制、監督黨政機關的權力,中國政府決定採取重大決策法律審查制及終身責任制等措施,以限制地方政府的立法權。同時為杜絕行政機關的越法行為,決定還列出了“行政機關權限表”。對此,報道分析稱,習近平上台以來一直強調“把權力關進籠子”,並強調應該設立限制地方黨內領導者權限制度,從這一點來看,決定所公布的措施直接反應了習近平的觀點。
最后報道稱,中國政府還注重提高全國民的法律意識,這體現在決定提出設立國家憲法日、實現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義務化、初高中開設法制意識教育課程等。
海外網編譯,轉載請注明來源海外網(www.haiwainet.cn),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四中全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