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5 09:13:28|來源:錢江晚報|字號:
據檢方調查,2011年3月至2013年8月,朱某以存入銀行月底沖量賺高額利息、投資購買土地、經營公司等為名,以每月1.5分至5分不等高息為誘餌,騙取張某、傅某等9人資金共計10億余元,后歸還本金利息合計8.4億余元,實際獲得1.9億余元,用於經營公司、支付高額利息及個人購置房產、汽車等。
殺人:
根據檢方調查,去年8月,朱某因所經營的公司資金鏈斷裂欲自殺,並准備了自殺藥物。
去年8月9日,在紹興越城鏡湖新區朱某住宅內,她將事先買的自殺藥物,一部分存於空礦泉水瓶中,另一部分放進空膠囊,裝到膠囊保健品盒內。
次日晚上,朱某將林某約來,要林某幫忙解決資金問題。遭拒后,朱某將藥物加入一杯果汁中給林某喝,還騙林某服下制好的膠囊。
確定林某死亡后,為防他人發現,朱某於8月11日下午攜帶林某手機離開。同日晚7時許,朱某入住越城區某星級酒店,后在客房內服藥自殺。
同年8月12日下午3時許,朱某被人發現后送醫院搶救並脫險。當晚,林某尸體被發現。經鑒定,林某系藥物中毒死亡。
女被告當庭落淚
宣稱被害人負了她
朱某稱,她和林某一直是情人關系,但林某負了她。說到這裡,她當庭落淚。
朱某說,兩人相識十幾年,因事業和感情上走得比較近,2008年確立情人關系。幾乎每周,林某都有一天去她住處相會,“我花錢投資的公司,讓他當董事長,而且他也有股份。”
朱某聲稱,事發當晚,林某不肯幫她解決資金問題,兩人吵起來,林某打了她一巴掌。隨后林某洗澡時,朱某偷看林短信,發現林正打算和妻子買房子,這叫她十分傷心,“我們剛剛一起去看過一套1500多萬元的別墅,本來還打算去支付定金了”。
朱某說,林某曾答應過她要離婚與她結合,還說要一起去拍婚紗照。可2012年3月,她和丈夫離婚后,林某卻遲遲不肯離婚。對此她一直很傷心,看到那條短信后更加覺得活著沒意思,就決定自殺。
但朱某庭上翻供稱,當時有兩杯果汁,她本想喝下有藥的那杯,不料有藥的那杯卻被林某喝了,並非她有意殺林某。裝了藥的膠囊,也是林某自己吃下去的。
情人死后
她將公司賬本和一百多萬現金丟進湖裡
確定林某死后,朱某拿走了林某的手機。朱某解釋,這一是因為聽林某說手機裡有兩個人的艷照,另一方面是她想拖延被人發現的時間——她想在自殺前去看看父母。
林某的姐姐回憶,林某的妻子和公司同事都給林某打過電話,無人接。很快得到短信回復,大意是很累,有事情明天說。
在去自殺的路上,朱某將自己公司所有的賬本和100多萬現金丟在了紹興鏡湖裡。
林某家人推斷,朱某殺害林某,又將賬本丟棄,其實是想嫁禍林某,讓債主以為是林某攜款潛逃。
錢江晚報記者了解到,在朱某丟掉的公司賬本上,有公司集資詐騙的具體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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