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4 09:08:00|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專門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這在中共歷史上尚屬首次,預示著中國法治進入新的階段。 |
海外網10月14日電 香港《文匯報》今日(10月14日)刊發題為《“法治中國”存四大特性 需系統漸進改革》的文章。文章指出,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專門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這在中共歷史上尚屬首次,預示著中國法治進入新的階段。
文章摘編如下:
即將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將繪制“法治中國”的目標和路線圖,需要指出的是,“法治中國”是一項漸進、系統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此間權威專家接受訪問時表示,中國法治建設具有四大“特”性,需要時間,停不得,也急不得,要穩步推進。而中國實現法治,關鍵在於能否堅持依法執政。
人治到法治 漸進變化
回顧改革開放的歷程,中國呈現出從人治到法治的漸進變化。1979年中央首次在文件中使用“法治”概念,上世紀80年代中共有領導人強調執政黨必須在法律框架內活動,1997年中共十五大確立“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目標,1999年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將“依法治國”載入憲法,從而使“依法治國”從執政黨的意志轉化為國家意志。十六大后中國政府進一步提出了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使法治國家的目標更加具體化。直到2011年中國政府宣布已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十八大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將依法治國方略提到了一個更新的高度。此后,薄熙來案被公開審理、徐才厚和周永康先后被調查,成為中國法治進程中的系列標志性事件。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專門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這在中共歷史上尚屬首次,預示著中國法治進入新的階段。
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主任胡建淼指出,自改革開放,堅持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以來,中國有幸走過了36年的法治歷程,取得了偉大成效。同時,仍然存在很大差距,其中最大差距在於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尚未完全確立。
他認為,“中國法治建設是一項漸進工程,需要時間。不要以為在中國一天、一月、一年或者十年就能全面實現法治”。不要以為在中國隻抓法治就能抓好法治。法治建設與經濟生活水平,政治制度環境,社會生態,人們的觀念等各種因素密切相關。
胡建淼指出,如果說英國的法治從1215年的《自由大憲章》算起,已有798年;美國的法治從1789年的《聯邦憲法》算起,已有224年﹔日本的法治從1860年的明治維新算起,亦有153年。“相比之下,中國在短短的幾十年時間內走過了世界上某些國家幾百年走過的路程,這不能不說是個奇跡。我們要認識到,中國的法治建設,停不得,也急不得,要穩步推進。”
依法執政成“法治中國”關鍵
這位曾給中央政治局講解法治課的權威專家認為,中國法治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與其他國家有所不同,具有四大特色:
第一,中國的法治是在中共的統一領導下,國家、政府、社會一體協同,人民群眾廣泛參與下推進的。共產黨領導立法、保証執法、帶頭守法。中國實現法治,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關鍵在於,執政黨是否能夠堅持依法執政。
第二,中國有悠久的歷史文明,但隻有不長的現代法治史。中國的法治是在短期內速成的,不免帶有粗糙性。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有幸走過了36年的法治歷程,取得了偉大成效,但仍然具有很大差距。
第三,中國是在缺乏法治傳統的近十四億人口中搞法治,會比在一個發達的歐洲小國實現法治難得多。在眾多的人口中推行法治自然要付出更大的成本,提高全民的法治素養是建設法治中國的關鍵。全民守法、人人信仰法治是實現法治中國的基礎和必要條件,可以說,法治社會是法治國家和法治政府的基礎。
第四,中國是在差異頗大的960萬平方公裡上搞法治。國內經濟、文化、觀念上的差異決定了在中國推進法治不能“一刀切”。即便某一天宣布中國實現了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中國也不可能全國同步進入這一狀態,必然會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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