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評論時政台灣香港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新加坡雲南吉林紅色記憶南粵魯東商城創新中原招商縣域環保創投成渝移民書畫贛鄱IP電視華商紙媒滾動
2014-06-05 02:57:00|來源:新華網|字號:
新華網北京6月4日電(記者華春雨)記者從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了解到,中國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簡稱“千人計劃”)實施5年多來,有關方面為“千人計劃”專家制定了多項支持政策。
政策提供了平等的事業發展平台。根據規定,引進人才可擔任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中央企業、國有商業金融機構中級以上領導職務(外籍人士擔任法人代表的除外)或者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可但任國家重大科技專項、863、973、自然科學基金等項目負責人。可申請政府部門的科技資金、產業發展扶持資金等,用於在中國境內開展科學研究或生產經營活動。
此外,有關部門要注重吸收引進人才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咨詢論証、重大科研計劃和國家標准制定、重點工程建設等工作。可推薦引進人才參加國內各種學術組織,可參加中國科學院院士(外籍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評選……
對引進的“千人計劃”專家,由中央財政給予一定金額的一次性經費補助,其中創新短期項目、青年千人計劃、新疆項目入選專家為50萬元,其他項目入選專家為100萬元。此外,中央財政還給予青年千人計劃入選專家每人100萬元-300萬元、外專千人計劃入選專家每人300萬元-500萬元的科研經費補助,分3年撥付。
按照規定,政策為引進人才提供和國外基本相當的工作條件,給予相應的薪酬待遇,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戶、醫療、保險、住房、稅收、配偶安置、子女就學等方面予以優待。
對外籍專家,中國發放《外國人永久居留証》,即中國“綠卡”,作為其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合法身份証件,可以單獨使用,持有人除政治權利和法律規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權利外,原則上與中國公民享有相同權利,承擔相同義務。
為保証政策落實,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家和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設立“千人計劃”專家服務窗口,負責中央在京單位專家待遇落實,並指導各地窗口的服務工作﹔在各省區市組織或人社部門設立分窗口,實行全程代理、一站式服務。
按照規定,引進人才應在國內工作3年及以上,合同期滿可以自由流動。在合同期限內,如果原單位不能提供適合的工作平台,經專家本人申請、原單位同意,專家可流動到國內其他單位工作,以最大限度發揮專家作用。
政策落實 中國公民 支持政策 綠卡 外國人永久居留証 外籍院士 領導職務 全程代理 自然科學基金
評論|時政|台灣|香港|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滾動
新加坡|雲南|吉林|紅色|南粵|魯東|商城|創新|中原|招商|縣域|環保|創投|成渝|移民|書畫|贛鄱|IP電視|華商|紙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