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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法院:“發生性關系”即成合法夫妻 無需對方同意

2013年06月21日11:23來源:環球網字號:

摘要:這個判決出自一個有關贍養費的案子,一名女子由於無法提供婚姻証明而被下級法院宣判無權得到她兩個孩子父親的贍養費。而正是該女子第二個孩子的出生証明上有父親的簽字使該女子成為孩子父親的合法妻子。

2012年12月16日,印度新德裡爆發駭人聽聞的公交車輪奸案,印度一名女大學生在一輛公交上慘遭5名歹徒輪奸,送醫院后不治身亡。圖為女大學生生前照和受傷后照片。

據美國中文網6月20日報道,印度馬德拉斯市最高法院宣布任何發生性關系的未婚男女可視作合法夫妻。隻要可以提供相關証明,可由其中一人注冊結婚,無論另一方是否同意。

報道援引英國《每日郵報》消息稱,印度馬德拉斯市最高法院宣布任何發生性關系的未婚男女可視作合法夫妻。18歲以上的未婚女青年和21歲以上的未婚男青年如果發生性關系,隻要可以提供相關証明,可由其中一人注冊結婚,無論另一方是否同意。在這種情況下注冊結婚和結婚儀式都只是獲得社會認可的一種形式。這意味著如果他們想分手的話,必須通過法定的離婚程序。

報道稱,這個判決出自一個有關贍養費的案子,一名女子由於無法提供婚姻証明而被下級法院宣判無權得到她兩個孩子父親的贍養費。而正是該女子第二個孩子的出生証明上有父親的簽字使該女子成為孩子父親的合法妻子。

報道還稱,卡爾曼法官宣布可証明夫妻關系的法律文件比婚姻証明重要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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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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