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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古神廟被刻字續:當事孩子母校官網被黑(圖)

2013年05月27日08:15來源:新京報字號:

  網友發博:敦煌壁畫現“高級記者宋寅到此參觀考察”涂鴉。

  “國安是冠軍” 2012年倫敦奧運會期間,央視著名主持人白岩鬆爬了528個台階,到達聖保羅大教堂金色回廊,看到了“國安是冠軍”的涂鴉。

  “常州趙根大” 2009年3月27日,台灣北海岸野柳地質公園岩壁上被刻下“中國常州趙根大”字樣。台灣媒體將此事報道后,趙根大公開道歉。

  原標題:埃及神廟涂鴉學生“在家哭一夜”

  ■ “埃及神廟浮雕現‘到此一游’”追蹤

  新京報訊(記者林野)埃及3000多年神廟浮雕出現“丁錦昊到此一游”的涂鴉后,“丁錦昊”的真實身份被網友人肉出來——南京一名初中生。前日,丁錦昊父母通過媒體公開道歉,稱監護不到位,懇請大家給孩子一個改錯的機會。

  “孩子在家哭一夜”

  據《現代快報》報道,前日下午,一位中年男子聯系該報社,要為“到此一游”事件道歉。《現代快報》記者隨后見到了孩子的父母。

  據了解,在埃及神廟浮雕上涂鴉的確是丁錦昊。父母曾帶丁錦昊去埃及旅游。但對於在浮雕上涂鴉的具體時間不願多說,隻稱是在孩子年紀小時發生的。

  “孩子母親一直哭著說對不起。”昨日,知情人向新京報記者轉述,丁錦昊父母提到,孩子在家哭了一夜,自己也一夜未眠。

  知情人還轉述,丁父丁母透露,丁錦昊一直成績不錯,性格較內向。丁父丁母認為,孩子犯錯誤,主要責任在大人監護不到位,此前也沒有教育過他這種行為是不對的。他們向關注此事的人道歉,也向埃及方面道歉,希望大家原諒寬容孩子,給孩子改錯的機會。

  昨天下午,記者通過朋友試圖聯系採訪當事孩子的父母,但是遭到了其父母的拒絕。知情人稱,很多記者去丁家堵門,嚇到了家裡的老人,影響到丁家正常的生活。

  網友稱人肉因感覺恥辱

  前日,搜索出丁錦昊身份的網友“蠟筆小球”,在微博上還公布了當事人的出生年月和曾經就讀學校等個人信息。

  “蠟筆小球”認為自己所做沒有不合適的地方。

  對於為什麼要這麼做,“蠟筆小球”稱自己也是南京人,覺得很恥辱。

  昨日下午,網友貼出照片:丁錦昊曾就讀的南京游府西街小學官網被黑。打開該網站后,跳出一個彈窗,顯示“丁錦昊到此一游”,點“確定”后才出現網頁內容。昨晚,記者再次試圖打開該網站,發現已無法訪問。

  ■ 律師觀點

  發人肉搜索信息侵權

  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邱寶昌律師表示,人肉搜索這個行為本身不違法。將搜索的信息公開發布,則涉嫌侵權。“如果公開的行為導致被搜索人自殺,相關人員或要承擔刑責。”邱寶昌建議,如果要對某事進行監督,可以將人肉搜索到的信息交給有關部門來處理。

  邱寶昌說,他人有錯或有違法行為,大家不能採取侵權或其他違法的方式來糾正。

  新京報記者林野

  ■ 案例鏈接

  敦煌石窟現涂鴉:高級記者到此考察

  當事人疑供職香港文匯報,報社官方微博回應:現無此人

  新京報訊(記者林野)昨日,有網友在微博上貼出照片,敦煌壁畫上出現“香港文匯報高級記者宋寅到此參觀考察”的涂鴉。香港文匯報在其官方微博回應稱,現在單位沒有這個人,並譴責了“宋寅”的行為。

  13年前留涂鴉

  發布此圖的網友“BMV988哥德堡”自稱姓何。5月19日前去敦煌石窟東千佛洞第2窟參觀時看到這片涂鴉。根據何先生提供的圖片,這片涂鴉為“二000年立夏香港文匯報高級記者宋寅到此參觀考察”。

  何先生表示,這個涂鴉在2號窟入口左手牆壁,比自己肩膀略高的地方。涂鴉用簽字筆所寫,清晰可辨。本來按要求窟內不能拍照,他在征求講解員同意后拍下這張照片。

  “筆跡像是宋寅”

  記者搜索發現,文匯報、大公報、香港商報這三家報社的駐河南辦事處,都曾有叫“宋寅”的工作過。昨日,記者聯系上一家報社的工作人員。他說,自己確曾有個同事,叫“宋寅”。去過很多地方,書法不錯。他從字跡判斷,敦煌石窟現涂鴉為自己認識的這個“宋寅”所寫。對於“宋寅”近況,他透露其目前可能在北京看孫子。

  記者在網上找到一幅2007年河南農民書畫大賽的作品,署名“宋寅”,和壁畫上的字跡有幾分相似。

  昨日,記者聯系了大公報、香港商報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查詢,自己單位確實曾有叫“宋寅”的,但已經離職。

  ■ 律師觀點

  覆蓋文物最高判十年

  昨天,記者聯系敦煌石窟管理方敦煌研究院,將該情況反映給一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稱,敦煌石窟壁畫涂鴉太多,對於記者所指,沒有印象,其他情況要向上級反映。該工作人員認為敦煌石窟眾多,人力有限,亂涂鴉行為具體還是要靠游客自身素質來約束。

  文物專家、北京天依律師所執業律師劉洋表示,他去過敦煌石窟,也見過不少石窟上面有涂鴉。但通過網友所發的圖片,並不能看出涂鴉是否覆蓋在文物上,如果沒有,則不構成犯罪,批評教育即可﹔如果覆蓋了,且不可修復,可追究刑責。情節嚴重的,還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京報記者林野

  本版採寫(除署名外)

  新京報記者林野蕭輝實習生付宗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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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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