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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光謙:越南曾認同西沙南沙是中國的,但已反悔

2013年05月21日15:23    來源:環球網        字號:

  越南曾認同西沙南沙都是中國領土

  詩畢曼(瑞士聯邦理工大學榮譽教授):我們如何讓太平洋地區重回“太平”。在這裡我想提到的就是,目前在中國的南海出現了很多和島嶼有關系的糾紛,比如說南海等等。我們在談到這個問題的時候,在國際上聽到了兩種不同的聲音和解釋。

  首先,在中國方面,中國給世界提供了大量的文獻來証明在南海有很多島,歷來均屬於中國的固有領土。就像我們剛才談到的,中國舉証來証明在南海很多島礁就是我們國家的固有領土。

  其次,也有一種聲音,這種聲音在某種程度也是美國支持的理論,根據1994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國也是此公約的締約國,根據此公約,關於主權或者是海洋權利方面有一種解釋:如果這個島礁處於這個國家國土面積以外的200海裡,那麼其他的國家也有資格在這裡進行海洋的開發和利用。現在我們聽到的是這樣兩種聲音和觀點。

  其實我們今天在中國談島爭的問題,如果客觀地介紹世界有另外一種聲音,可能有些中國的聽眾會對我們產生不理解,但是還是要把情況說完整。

  彭光謙(中國軍事戰略問題專家):南海在上世紀70年代以前,整個島嶼是中國的,這在國際上基本上沒有分歧,是共識。從目前查到的大國的世界地圖上都標明這是中國的島嶼,南海在英語裡是“南中國海”,什麼意思?它是中國的南海,不是西菲律賓海。歷史上大量的文獻和事實都可以証明。

  在1958年9月4日,中國政府就中國領海發表《12海裡聲明》中談到是12海裡,而且這12海裡包括中國的所有島嶼,對於南沙群島、西沙群島等等和中國有關的海域都是適用的,以中國正式的法律聲明確定中國的海洋權力。

  對於中國政府的正式聲明和主張,全世界當時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提出異議。我舉一個典型的例子,1958年9月14日,就是中國政府提出聲明后第10天,越南政府以范文同總理的名義給周恩來發了正式照會,越南完全贊同、堅決支持中國關於島嶼的聲明和主張,認為南沙群島、西沙群島都是中國的。這個正式照會在越南的官方主流報紙上都發表了。國際上有一個禁止反言原則。盡管如此,這個照會現在越南已經不記得了。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如何在南海適用

  詩畢曼:在我看來,如果中國想更好地解決南海目前出現的島礁的糾紛,那麼中國可以向世界指証,那就是說在1994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生效時,那麼中國已經很明確地指出自己的海洋權利,在締約的時候就強調過,我們對周邊的海洋國土面積是有考量的,在簽約的時候就已經有這方面的聲明或者是約束在先。如果中國針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公約發表意見或說出自己聲音的時候,就會迫使像聯合國、美國等一些這樣的國際組織或者西方國家做出回應,他們也得指証。在雙方溝通的過程中就能找到彼此達成共識的地方,客觀的真相也會變得越來越明朗。

  其實我們在解決糾紛的時候,如果強調的是談不攏就打,坦率來講,這在歷史上最容易做出的決定,但是它不是最好的決定。越是復雜的南海領土糾紛,中國越需要跟世界進行多方面的溝通交流,回應關切,讓世界發話,讓國際社會和世界都通過交流和爭論逐漸明白事實的真相到底是什麼樣的。

  彭光謙:南海問題之所以成為問題,有兩個原因。一是南海的石油儲量、油氣資源的儲量很大,過去不知道,現在知道了,過去沒有能力開發,現在有能力開發了,因此大家都看中了它的油氣資源。二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逐步生效,引起了世界各國對於海洋再次瓜分的浪潮。

  當時中國正好在搞文化大革命,內部動蕩,對於其他問題沒有太過關注,所以周圍的國家開始搶佔中國的南海島嶼,瓜分殆盡。當時南海大約有40幾個島嶼,越南搶得最多,搶了29個。它對於當年正式承認中國領土的照會矢口否認。

  越南第二個理由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認為隻要在200海裡之外的區域都是我的,這是對海洋法極大的歪曲。《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對領土主權、島嶼歸屬在確定的情況下對海洋的佔有和分割,不涉及到領土或者島嶼的歸屬本身。領土或者島嶼決定海域,而不是海域決定了領土、島嶼的歸屬,這是一個根本的原則,不要顛倒。

  中國能否讓他國在南海油氣開發得到好處

  詩畢曼:南海之所以出現今天所謂的島礁紛爭,那是因為南海有了豐富的油氣資源,而這種油氣資源帶來的巨大利益造成了亞洲一些其他國家,比如說日本、菲律賓等國開始重新考慮自己在這個區域內能夠獲得些什麼。

  毫無疑問的是,幾百上千年來,這個區域無疑是屬於中國的,而且在過去一直沒有在南海和中國主權方面出現任何的糾紛或者是言論。但是現在的問題是,世界各國都是在油氣資源方面存在著尖銳的競爭,這個利益可能不會被放棄。那麼我們現在應該想怎麼去解決問題。

  是否有一種可能的辦法,即中國在對話途徑中可以這樣考慮,比如說在油氣開發這方面,我們可以有一部分百分之幾的油氣資源的開發也讓其他的國家得到好處。

  彭光謙:鄧小平提出先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我們把爭議放在一邊,在爭議區進行共同開發,利益共享。南海方面,當然我們是希望和平解決,我們長期以來致力於和平解決。我們在《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中提到,大家都希望通過談判的形式解決爭端,不要採取任何激化矛盾的方式。但是有些政治家,有些領導人蓄意把武力提到議事日程。

  比如說黃岩島,本來沒有什麼事的,本來打算擱置爭議,但是這個國家把軍艦從美國購買了最大的一艘軍艦,叫漢密爾軍艦,事實上這艘軍艦是美國淘汰的,他用軍艦驅趕我們的漁民。當然我們沒有用武力,我們是用公務船、漁政船把他趕走的,這個爭端不是我們挑起來的,結果菲律賓最后砸了自己的腳。

  菲律賓射殺台灣漁民是海盜行為

  詩畢曼:在解決中國南海問題的時候,我們現在需要的是一個原則,而這個原則應該能夠惠及各方的利益,能被國際社會廣泛接受。解決問題需要時間,需要溝通,那麼在溝通與解決的同時,漁民的生活也要得到保障。有沒有一種可能,即在協商的過程中,我們讓漁民可以有一些其他的途徑幫助他們一下,比如說在過渡期或者是非正常時期不要去有爭議的地方進行捕魚作業,而是用其他的辦法來維持他們的生活不受影響。與此同時我們推進這個問題得到解決。有沒有可能兩件事情同時來做?

  彭光謙:我不知道還有沒有更好的辦法來保障漁民的人身權利,他們的人權也是很重要的。他們的生計要保障,人身安全更需要保障。台灣的一艘漁船近日在與菲律賓雙方有爭議的海域捕魚,遭到菲律賓不明身份的武裝艦艇的機槍掃射,其中打死了台灣船長。這種海盜行徑,任何國際法或人權的工作者都是不允許的。即使有分歧,即使認為是自己的海域,可以勸退,可以罰款,可以做其他的事,不能傷及漁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這是非常野蠻的。我非常同意要加強這方面的保護。

  漁民的漁期就這麼幾天,過去就沒有了,尤其是傳統的漁場,不讓漁民打漁,去哪裡打漁呢?這樣漁民沒有辦法生存。當然盡量別去有爭議的地方,而是在我們傳統的漁場打漁,這也是無可非議的。(此文是察哈爾中歐對話2013上嘉賓發言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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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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