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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判決不將劉強引渡到日本

2013年01月04日08:07    來源:環球時報    杜天琦 王軼峰    字號: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韓國首爾高等法院3日作出判決,不將涉嫌在日本靖國神社縱火的中國人劉強引渡至日本。韓聯社稱,劉強3日立刻獲釋,近期將返回中國。負責該案件的首爾高等法院刑事法庭在判決書中表示,劉強的罪行是為了政治大義而實施的,將犯下政治性罪行的劉強引渡至日本不符合大韓民國的政治秩序和憲法理念,也不符合多數文明國家的普遍價值。韓國外交通商部3日表示,尊重法院決定,同時呼吁相關國家尊重韓國法院的判決。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3日稱,中方對此案結果表示歡迎。日本外務省則通過駐韓使館向韓國政府表示抗議。韓國紐西斯通訊社3日稱,在日本極右勢力上台的背景下,劉強事件的判決或將導致“日韓之間的外交摩擦”。

  據韓聯社3日報道,首爾高等法院審判部在判決書中指出:“劉強實施犯罪的對象——日本靖國神社雖然在法律上是宗教團體財產,但卻是主導日本對外侵略戰爭的戰犯合葬之地,具有政治象征意義”。法院認為,劉強的罪行是為了政治大義而實施的,罪行與政治目的之間具有有機聯系。考慮到劉強的縱火行為沒有造成人身損失,財產損失也不大,因此很難判定劉強罪行是嚴重並且殘忍的反人類犯罪。法院的判決依據為《大韓民國與日本國之間罪犯引渡條約》第3條,其規定“被請求國判斷要求引渡的罪犯犯下政治性罪行時,不允許對罪犯進行引渡”。

  華春瑩3日表示,劉強已得到妥善安置並將於近日回國。中國政府高度重視維護海外中國公民的安全與合法權益,中國駐韓國使館多次派員前往探視,並在職責范圍內向劉強提供了必要協助。據報道,劉強已經於韓國當地時間3日晚被釋放,被中國大使館的車輛接往中國使館,近期將回國。

  2012年1月,劉強因在首爾向日本駐韓大使館投擲火焰瓶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在調查過程中,他承認2011年12月曾在日本靖國神社實施縱火。由此,日本當局通過外交途徑要求根據韓日罪犯引渡條約將劉強引渡到日本。但劉強稱,其祖父為抗日先烈,祖母被強征為慰安婦,他因不滿日本政府在慰安婦問題上的態度才實施犯罪。2012年11月,劉強刑滿出獄,韓國法務部要求首爾高等法院對劉強進行罪犯引渡審判。

  為劉強辯護的強大律師團隊曾一度成為韓國媒體議論的話題。3日,《環球時報》記者採訪了代理該案的韓國世宗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天姝。鄭律師表示,該案申辯的重點主要有三方面:第一,從案件的性質來看,是政治性犯罪,按照國際慣例,政治犯可以拒絕引渡。第二,從日本目前的政治情況來看,劉強引渡后很可能遭受不公正的審判,因為日本的政治風氣還是偏右,所以劉強接受差別性待遇的可能性很大。第三,劉強因向日本駐韓大使館投擲燃燒瓶已經服刑10個月,而且在審理他是否應該被引渡期間,又被關了兩個月。如果引渡至日本,他將因接受重新審判而再被關起來,這樣一來,劉強將面臨重復處罰。最后,韓國法院接受了律師申辯的第一點。鄭律師介紹說,在韓國,罪犯引渡跟其他案件的審理不同,隻要國家司法部做出判決,就沒有上訴可能,判決結果就是最終結果。

  日本則迅速表達不滿和抗議。日本《朝日新聞》3日稱,日本外務省通過日本駐首爾大使館向韓國外交通商部提出抗議,對韓國法院的判決表示“極度遺憾”,再次要求韓國將劉強引渡給日本。《產經新聞》3日稱,“沒有正當合理理由拒絕向締約國引渡罪犯,韓國將失去國際信用”。共同社稱,中日之間沒有罪犯引渡條約,劉強回到中國后,靖國神社縱火事件將無法徹查。

  “將劉強交給中國將引爆韓日矛盾”,韓國紐西斯通訊社3日發文評論稱,對韓國外交部門來說,劉強事件是一個燙手山芋,無論判決結果如何,都難免與中國或者日本交惡,因此隻能堅持依法處理的立場。韓國外交負責人表示,現在要開始做日本方面的工作,預計日本將很快提出嚴重抗議。日本政府可能會指責韓國政府考慮東北亞的地緣政治而偏袒中國。該報道指出,中國比日本更關注劉強事件處理。中國有關負責人公開表示,如果將劉強引渡至日本,中國人民無法接受,向韓國政府施壓。韓國外交人士認為,即使沒有劉強事件,隨著日本極右勢力的上台,韓日關系今后也可能更加險惡。不過,也有分析認為,劉強引渡案給韓日關系帶來的影響有限,因為拒絕引渡劉強的決定是韓國當選總統朴槿惠就任之前作出的。《讀賣新聞》3日報道稱,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對下月將上台的朴槿惠顯示了較強的改善關系的意志。4日,安倍的特使將出訪韓國,並向朴槿惠轉交安倍的親筆信。(環球時報記者 杜天琦 環球時報特約記者 王軼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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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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